二十一世纪的世界——中国篇(一百零一)中国经济社会的五年规划(7.6)
(2022-11-07 08: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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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规划十二五协调发展 |
分类: 系统理论 |
二十一世纪的世界——中国篇
(一百零一)
中国经济社会的五年规划(7.6)
笔者按:行政区划下的区域协调发展,能否兼容企业跨区域、跨行业的产业兼并重组呢?这实质上就是一个行政化、政策性与市场化、商业性的矛盾问题。这个问题,不仅存在于所谓的东方与西方的社会管理理论与实践之中,也存在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有关政治经济学及经济学理论与实践之中。只不过这种或这些矛盾,会随着人类社会的时空变化及其商品经济的市场需求,而在有关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有所侧重、有所变化而已。
附原文:
国家规划与政府报告年度评述(第七期)
(2012-2013)
难以“兼并重组”的区域协调发展
区划政府规划之“块”,行业部门规划之“条”;中央政府规划之“大局”,地方政府规划之“中局”、“小局”,这一系列的规划,从建议到制定,再到审议、实施——直到总结报告后再一个五年规划,且不说其所耗公帑有多大、时间有多长,就说这其间的关系、利益的协调,恐怕远超人们的想象。更为棘手的,这些规划、实施及协调、发展,不仅广泛而深刻地涉及到企业、行业、产业及其局部和整体市场;还广泛而深刻地涉及到所谓的公有、私有或国营、民营等“经济成分”的交织等。如此可知,在“十二五”规划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其“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恐怕都无一例外地涉及到我国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生产关系,以及其相应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种种体制性问题了。
这不仅仅是系统性的所谓“体制性”因素,对我国有关区域协调发展所产生的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而如权利腐败等所产生的非系统性因素的袭扰,同样对区域协调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当然,这种非系统性的因素的产生,本身也源于这国系统性的改革开放,还不那么配套、协调。比如经济基础领域与上层建筑领域之间、以及其领域内部之间的改革失衡所导致的体制性问题等。
另外,在笔者看来,今年(笔者注:2013年)中央所提出的所谓“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以及因此“出台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其核心还在于如何在中国城镇化的建设中,注入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尤其是后者——在内的产业问题。因为,这是一个生活促进生产、生产保障生活的辩证关系,在城镇化的规划与建设中的具体运用、实践的问题;因为,没有产业作为包括商品与资本在内的社会价值的生产及其流通,那么,所谓的城镇化,就成为无本之木的“炒地皮”、“造鬼城”之举。因此,在商品经济社会的条件下,利用商品与资本的价值因素,来注入产业的存在与发展活力,才是中国城镇化建设与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附件:国家“十二五”规划参考目录
第一篇 转变方式 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第二篇 强农惠农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三篇 转型升级 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第四篇 营造环境 推动服务业大发展
第五篇 优化格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第六篇 绿色发展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七篇 创新驱动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第八篇 改善民生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第九篇 标本兼治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第十篇 传承创新 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第十一篇 改革攻坚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十二篇 互利共赢 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第十三篇 发展民主 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第十四篇 深化合作 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
第十五篇 军民融合 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第十六篇 强化实施 实现宏伟发展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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