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照抄文件让记者丧失思辨能力

(2009-04-11 17:35:42)
标签:

报纸

记者

思辨能力

闯红灯

新闻事实

警案

海口

法律

杂谈

分类: 热采冷编

照抄文件让记者丧失思辨能力

——报纸出现稿件注水问题的原因之一

 

     我们经常说到报纸的稿件注水,其实稿件注水有多种原因,主要还是能力问题。新闻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的不仅是知识,更重要的是能力。记者应该具备三种能力: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对人对事的思辨能力精当的文字表达能力。在这中间,对人对事的思辨能力又犹为重要。因为具备了这种思辨能力,才会有对新闻事实的发现和对新闻价值的正确判断。

稿件注水,就是记者欠缺第二种能力。第二种能力弱,第三种能力也强不了。因为采访时判断失误就可能采访不全,写稿时判断失误就不能准确表达,而小稿写大,短稿拉长。照抄文件,让记者丧失独立思考的能力而致稿件注水是出现注水稿的原因之一。随便举一篇小稿为例,来说明照抄文件让记者丧失独立思考的思辨能力

     这是刊发在200783日《南X都市报》上的一篇300字的短消息,标题是:海口开始整顿摩托闯红灯现象 副题:首日查处20 正文两小段---    针对海口市摩托车恶意闯红灯现象突出,海口警方从昨天起开展道路交通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打击摩托车恶意闯红灯的违法行为。记者今天下午从海口市交巡警支队了解到,警方1日共查处20辆闯红灯摩托车,其中3名驾驶员因无证驾驶被拘留。

  此次整治期间,凡驾驶摩托车强行闯红灯后逃避、躲避民警检查的,以阻碍执法论,予以行政拘留;因强行闯红灯、逃避、躲避交巡检查发生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造成人身伤亡的,追究刑事责任;超载、不戴安全头盔、“违法入市”、故意遮盖、污损号牌、无号牌、无保险、不检验、逆行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从重处罚。

先讲这个标题,“海口开始整顿摩托闯红灯现象”,我以为应该是主题“海口严查摩托车闯红灯”,副题“首日查处20”。

问题1、整顿现象是错误的,一辆摩托闯红灯叫现象吗?只有你闯我闯大家闯才成其为现象,整治需要有具体的行为,你还能查处到昨天闯红灯和明天要去闯红灯的吗?现象是事物在发展变化中所表现的外部的形态和联系,我们只有通过查处摩托闯红灯的具体行为,才能改变或取消摩托车闯红灯的现象。

问题2、“海口开始整顿摩托闯红灯现象”,用这个“开始”做什么,海口市从来就不管摩托车闯红灯吗?摩托闯红灯是一种违法行为,以前叫违章,交通法规有明文规定,交警执行的法律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行为放任自流,对其现象视而不见,这样写只能暴露海口交警的不作为,本来想表扬交警抓工作卖力,如此是记者写稿的初衷吗?

问题3、标题里用个“整顿”很不好,首先是不人性化,你翻开辞典查一查,带“整”字的词条褒义的不多,如“这驴有脾气,给我好好整治一下……”“把那脏乱的衣服给整一整……”“整理河道”“整治庄稼”等等,不是对牲畜就是对庄稼,或者是没有生命的物件,整人的人是好人吗?警察就是坏人吗?维护交通秩序是交警的正常工作,查处交通违法有法可依,整什么整啊?为什么老发生袭警案?就是一些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不懂得人性化执法,激化了矛盾,破坏了社会的文明和谐。其次,“整顿”这个词要慎用,因为它是在特殊时期针对某一特殊的事物所采取的特殊手段,我们现在从上到下讲文明讲和谐,执法就执法吧,他还要整,这一整就不文明了,不文明还会和谐吗?公安部最近行文,对治安工作不要再搞“严打”了,因为那是在特殊时期针对某一特殊的事物所采取的特殊手段,实践证明这种“三特”做法往往前面矫枉过正,后面势头不减,所以要改变执法理念。“整顿”坏就坏在这个“顿”字上,前面整就整了吧,它后面来个顿,这一顿前面的绩效全没了,简直就是“春风吹又生”。但一直打下去就不叫严打,一直整下去也就不叫整顿,而打和整的结局都令人失望,所以到现在,“整顿”在人们的用语习惯中,已从正面的褒扬词逐渐演化为戏谑和调侃之辞。

再说消息正文的内容,前面一段也没什么问题,到这里就应该打住,新闻事实也就这么多,带标题在内130字就可了结,可记者不想收笔,或许是内容不够废话来凑,或许是想对前面的新闻事实作进一步的详解,其实是画蛇添足,这一解问题就出来了。

此次整治期间,凡驾驶摩托车强行闯红灯后逃避、躲避民警检查的,以阻碍执法论,予以行政拘留。你是想向市民展示交警文盲加法盲还要带一点流氓呢?还是要向读者显示记者的无知。你可以对闯红灯者、躲避检查者进行拘留,但你能说躲避检查就等于阻碍执法吗?

因强行闯红灯、逃避、躲避交巡检查发生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造成人身伤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废话!强闯红灯、躲避检查造成交通事故,是负半责还是负全责,由你海口交警说了算吗?即使是被民警追得鸡飞狗跳出了事,你见过由民警负责任的事吗?有就是这次陕西府谷的司机被追得跳黄河,警方通报民警是按章执法,最后却给了家属近40万的赔偿,这是我所见过的唯一一次,代价是为此事9名抗议者分别被行政、刑事拘留。车辆在行驶中致人死亡的,驾车人以交通肇事罪论处,这是法律规定,还用你赘述?

超载、不戴安全头盔、“违法入市”、故意遮盖、污损号牌、无号牌、无保险、不检验、逆行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从重处罚”本来对何种行为给予何种程度的处罚,是有明文规定的,但执法者为了急功近利,突出短期内的绩效,这几天处罚重,过几天处罚轻,整治过后违法行为此起彼伏,一浪高过一浪。

整个一段就是没有意义的废话,130字的内容非要再扯出近200字凑数。为什么会这样,显然,这种不动脑筋信口开河、只抄材料的写作手法由来已久,并且早已经成为恶习,它说明了记者在采访参看材料时,没有过独立思考,不善于分析辨别,缺的就是思辨能力。

抄文件,这样的以长官意志为主导而编排的材料究竟又有多少可信的成分呢? 一些部门坐在办公室的写材料,只顾如何在领导面前表功,如何证实该次行动的指挥有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竟然超越法律法规。坐在执法机关的人不一定都懂法,正如“上海袭警案”警方解释的,被杀的警察都是内勤民警、技术人员,意思是“机关里的警察都没有单兵对抗制服犯罪的警察职业素养”。他的材料只是给领导看,只是在他一个部门转发,而报纸是要给社会各界、各个知识层面的人看的,他乱写,你就敢乱抄?抄些废话在报纸上,让读者怎么看待你的报道,怎么看待报纸?写稿照抄文件,没有新闻价值不说,让人笑话。

300字的稿件就有近200字的水份,大稿长稿里有多少水份那就不用说了。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