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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这件衣服,可惜破了,实在没法穿了,怀念中。
2002年秋,那天我刚从建行取了钱1千块钱,骑着摩托车去超市,当时还叫“家乐”,存了包,取出钱包,随手放在衣服口袋里,以为自己骑车老练,存车时,发现钱包不见了,中间距离大约七八米的样子,估计小偷从建行出来就一直跟着我了。
回到家里,感觉很沮丧,很伤感,张敏约我出去转转,送我一束康乃馨。在师大路的一家小铺,帮我选了这件衣服,100块钱,老板年轻、高大、帅气。当年的小店早已不见踪迹。
再花1百块钱以对抗小偷的暴行,觉得花在自己身上总比贼偷了强,很奇怪的心理,现在想来有点傻,有点荒唐,有点弱智。
那时,我一个月的工资是5百多块。
跟家人诉说时,唏嘘不已。不料,他们根本不信,反而认定我花1千块钱买了这件衣服,怕挨骂,谎称丢钱。至今,他们都认定我花1千块钱买了一件皮衣。还嘲笑我说:“你真行,竟然能把1百块钱的衣服穿出1千块钱的效果!”
或许是跟家人赌气,或许是为了报复小偷,我常常把衣服扔进洗衣机里绞,然后看着它水淋淋地挂在凉台上,好几天都不干。不管干什么脏活累活,都穿着它,一点都不觉得心疼,直到袖口磨破的时候,才感觉到它的好。
我就不明白了,我辛辛苦苦挣的钱,即便是心血来潮,买件贵点的衣服,也算不得十恶不赦,干吗要撒谎。
可见,衣服的价值和价格实在是不对等啊!
人心啊!
说真话,有时竟那么难!
想做一个诚实的人,难道有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