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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维护小悦悦的合法权益——生存权

(2011-10-27 14:02:33)
标签:

小悦悦

生存权

监护人

监管不力

母爱

分类: 生活随感

谁来维护小悦悦的合法权益——生存权

 

小悦悦,这个幼小的生命牵动着我们的心,这场悲剧,引发了全社会关于“道德”的讨论,道德沦丧的表现之一就是“冷漠”,矛头直指“佛山十八铜人”,两位司机肇事逃逸已触犯法律,必将接受法律的制裁。媒体、网民以人肉搜索的方式,对18位路人进行口诛笔伐,他们的“冷漠”让人寒心。凤凰卫视用几分钟的时间再现当时的场景,荧幕上,小悦悦的小手动了几次,动作幅度越来越小,越来越弱,娇嫩的小手垂下了,眼泪凝固了。此刻,流泪、伤痛、悲哀都不足以表达,愤怒,恨不得揪住一个砍他一刀,让他知道小悦悦有多痛。

陈贤妹,这个普通的女人伸出她温暖的手,试图抱起孩子,才发现孩子伤得太重了。我不知道指责陈贤妹炒作的人内心有多么阴暗,试问,谁愿意亲眼目睹一个弱小的生命经受折磨,陈贤妹朴实地说她觉得该做。

我的孩子小的时候,跟同学一起玩,不小心伤到人家,我去道歉,男孩的妈妈呵斥我,表示不肯原谅,第二天,我买了巧克力、饼干等孩子爱吃的东西送到学校,当着老师的面跟这个孩子道歉,孩子说他们是好朋友,不是打架,老师也说情况属实。孩子的妈妈终于不肯原谅我监管不力,造成她的孩子受伤,其实就是蹭破了皮,后来这位妈妈说实话告诉你,我儿子额头上本来已经结痂了,你孩子就忖,刚好碰到我们的痂,二次破皮说不定会留疤的。后来有人说这个妈妈太厉害,我能理解她,如果我的孩子受伤,我也会觉得很痛。儿子上初中时,打篮球被一个孩子撞了,小臂骨裂,至今运动剧烈时还会觉得痛,我当时也很生气,最终没有去找家长。道理,我都懂,运动中必然有碰撞,但心依然很痛。

后来,那个受伤的、可爱的孩子还到我家玩,有一次孩子说:“阿姨,你别生我妈妈气,我妈就那样,她心里早就不恨你啦!”我跟孩子说我从未生气,如果谁给我孩子许多好吃的,或者几万块钱,要蹭破我孩子的头皮,我也决不答应,惹急了,我会跟他拼命。

我坚持认为母爱是动物性,母亲会像母鸡护雏一样照顾自己的孩子;再温柔的女人,碰到孩子的事,都会成为老母鸡、母老虎。

小悦悦的悲剧如何才能避免,我想这应该是全社会最关心的问题,孟子说:“老我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哲学前提是“人是人”;基督教“爱你的敌人”,宗教前提是“人是神”。19世纪末,尼采就说:“上帝死了”,我们现在就用孟子的观点来要求世人吧。

人总是喜欢以强者的姿态出现,同情弱者似乎是人性的最大表现、最大的善。“佛山十八铜人”的确该骂,肇事司机的确该严惩,但造成这一悲剧的“根本原因”或“罪魁祸首”却被当做弱者、受害者,接受社会广泛的同情,那就是小悦悦的父母。凤凰卫视分析社会问题时,一向是比较理性的,这次大约是小悦悦的事太惨了,主持人义愤填膺,顾不得客观性原则了。包括网络上悼念小悦悦的诗词、文章,大多集中在声讨18路人、谴责肇事司机、赞扬陈贤妹、悲叹道德沦丧、人情冷漠等方面。

假使这件事发生在美国,第一个该受到法律制裁的是遇害孩子的父母,即孩子的合法监护人,是他们没有尽到监管的义务和责任,导致了这一悲剧的发生。最近,媒体上还有一个“美国男子酒醉让9岁女儿代驾以虐童罪被控”的消息,我们是否应该反省一下小悦悦的悲剧和媒体的立场,当然,还有中国的法律和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保护法,没有相关条款提到因监护人没有尽到监管义务导致被监护人死亡或受到伤害时,监护人须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中国传统文化强调孝道,“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这种观念统治中国两千多年,儿童、特别是幼儿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小悦悦的悲剧要从根本上避免,还需要立法。

有一个问题,我想问一问,小悦悦只有两岁多,怎么会一个人跑到路上?18个路人见死不救的那几分钟,小悦悦的父母在哪里?做什么?孩子不见了,竟然没有发现!

谴责弱者或受害者,似乎是不人道的,谁也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出事,我想“美国醉汉”也不想,但他触犯了法律,尽管并未造成严重后果。而小悦悦因父母监管不力,已被夺取鲜活的生命,她的父母却作为受害者正在接受人们的同情。失去孩子,是人世间最悲惨的事,为了更多的孩子,我想还是应该分清责权利,不能因为父母要承受失去孩子的痛苦,就忽略他们对幼儿监管不力并直接导致孩子丧生的责任。如果继续放任某些家长像小悦悦父母那样“散养孩子”,悲剧很难从根本上杜绝。

小悦悦的父母当然是爱孩子的,他们没有很好地看护她,一定是因为生活所迫,或其他不得已的原因。但养育子女,是每一个自然人的义务。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爱别人的孩子是人性。网友们指责那个牵着自己女儿离去的母亲没人性,为了生意或者别的什么,忽略女儿的存在,并造成悲剧的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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