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房地产开发企业且莫欺软怕硬

(2008-11-04 08:40:15)
标签:

房产、

、房价

杂谈、

、金融危机

房产

树立弱不欺刁不惧的思想和勇气

(有感于暴力要求开发企业补差价的事件和行为)

     房地产企业的生存环境开始进一步恶化,由原来的购房群体冷市对峙,发展到政府救市措施不当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再从被迫降价引发的退房及补差价等围攻事件,开发企业可谓是四面楚歌了。房地产企业及商人以前所为的确有不妥之处,可以说是犯了严重的错误,但是错误的根源和主要症结还是在土地转让形式上,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房地产企业实在是有些冤枉,由开发企业承担的责任和经济损失他们是必须承担,愿意不愿意都不会改变最终的结果的,但是不符合法理的或者是替罪羊之类的事情,乘机揭竿而起也是违背起码道德的,维护自己的尊严和利益无可非议,可是光腚出来示威的行为非但起不到任何法律效益,相反还会引来耻笑和指责。

    一、退房和补差价是廉耻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讲,在高价位上接房买单者,实际上已经是房地产泡沫制造的根本因素,假如,没有你们的情愿购买?假如在泡沫房价出现的当初就冷市?假如你们自己有起码的理性判断能力,还会有今天的结果吗?更有甚者,退房群体中还有很多炒房和投资的因素。明白一个根本的道理就是,开发企业卖出的是房地产产品,没有保证增值和防止贬值的功效和法律义务,除非质量上有瑕疵,或者开发企业在合同上有特殊承诺等,还是要通过法律的渠道去主张权益。

    二、开发企业应敢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尽管开发企业属于完全的商业行为,但是且莫奸商、恶商或者一贯投机行商。对于自己的承诺和过错应该主动买单承担责任,以起码的道德准则对待自己的善良客户;对待象无理要求退房和补差价的刁民行为也要有一点起码的脾气,欺负弱者必然可恨,但是惧怕强势特别是诬赖强势更是为人所耻。

    三、地方政府对事件负有道德上的连带责任。在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所起的好坏作用应该是三七开,这一点所有人都能看明白了,没有必要再谦虚和掩盖了。既然所谓的救市方案已经出台了,救市的演出已经开始了,救好市唱好戏就是关键了,所以要进一步调整救市措施,矫正思路。想要增加消费群体的购买信心,自己应该先有扶持的信心和决心;想要规范开发企业的经营行为,自己必须具备大公无私的执政行为,否则一切都是徒劳的。

    民众应该负起自身的公民义务;开发企业应该负起相关的法律与经济责任;地方政府必须对自己高价拍卖土地的行为反思和负全责。从各自约束好自己的角度调整吧,期待地方政府带个好头,给大家打出一个标准的样来。

    北京酋长即将率先呼吁,对以往误导和蛊惑民众的人实行网络讨伐。看看当初谁否认“拐点”的?是谁说房价还会“涨”的?是谁说内地的房价会赶上“香港”的?又是谁唱着说房市的“春天”到了?现在看来都是骗局,虽然按诈骗罪起诉他们还有些牵强,可是因为他们一贯使用“黑嘴”伤害了民众的利益,所以我们先把他们的名字统计出来,实行统一的编号处理,然后进行晾晒和讨伐。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