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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落马的诱因可能正是“小产权房转正”
前段时间,社会传出深圳市小产权房将拿全国首个准生证,许多似是而非的观点诱发不明真相的群众到深圳关外购买无房产证的“统建房”。
针对这一问题,6月4日,笔者在地产剑客沙龙上强调并告诫网友不要购买实为“违建”性质的“小产权房”。坚持认为,缺乏统一规划与质量监管,属于违法抢建加建性质的房产,无法得到法律保障。专业人士在任何时候都不应建议购买无产权保障的小产权房。
当晚,即传出深圳前市长被双规消息;两日后被官方证实。
值得注意的是,国土资源部9日强调指出,“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法律,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违反相关政策,各地要严格依法查处大量存在的“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
6月9日下午,国土资源部组织会议,专题听取深圳市政府、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对深圳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有关情况的汇报后认为,深圳市人大《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处理的是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与在农民集体土地上违规违法建设、向社会公众租售的“小产权房”有本质区别。明确使用权,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允许全部成为商品房进入市场流通。
省国土厅强调,深圳市要在市委、人大和政府统一领导下,严格依法做好各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工作,切实协调解决好以群众利益为重点的各方利益,确保城市良性发展,正确引导舆论,严格依法处理各类违法用地。
笔者推测,如果中央不是迅速采取手段,制止小产权房“转正”消息扩大化,不但在深圳将引发大规模的暗箱交易和腐败,在全国都会造成巨大的官商勾结,农用宅基地大量流入城市冲击商品房市场的后果,对于经济回暖中的股市楼市都会造成巨大冲击。
针对社会上关注的 “小产权房”问题,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小产权房”是一个模糊的、不准确的概念,实质是违法建筑无产权,它不仅违反土地管理法律,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也是违反相关政策的。
针对各地出现“小产权房”问题,从1999年到
2008年,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明确规定,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并要求各地坚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
据悉,国土资源部近日正加紧起草致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通报》。将在通报深圳市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有关做法的同时,要求各地主动向政府汇报,坚决制止、查处新建“小产权房”,统筹协调规划、国土、建设等有关部门严格依法查处大量存在的“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行为。
显然,违建性质的所谓“小产权房”转正可能性,已经随着深圳前市长的双规而宣告流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