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54号令稳市
(2009-03-19 13: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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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精华网摘 |
【新政解读】财政部新规解读:国资大非减持全面受限
财政部第54号令或旨在规范大小非套利
财政部:金融上市公司国有股按市价转让
【减持动态】3月A股减持规模创新高
股市春暖
看似只限于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新规,实际上是将目前国资背景的大非减持行为全部纳入规范范围,意在化解大非减持——业内人士如是评价财政部日前发布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事实上,财政部的新规也许正体现了监管部门“保持现有相关契约(股改)的延续性,从具体操作程序和操作手段等四个方面引导大小非减持”的良苦用心。敏感的小非们也开始领悟这一点。
政策解读:
国资大非减持全面受限
著名财经博主沙黾农昨日在其博客中如此解读新规:“这是对金融板块大非减持或转让的一个初步规范性制度,并避免了转让价低于市场价的现象出现,有利于维护金融股市价的稳定,不至于被转让价的比价“压低”!此外大宗转让需上报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既可避免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也杜绝了‘以低于市场价的转让价买入,再以高于转让价的价格在二级市场上卖出’的极不公平的现象发生。此规定当属重大利好,也是近期金融板块‘春春欲动’的原因”。
事实上,新规不仅仅影响金融板块,而是涉及了相当比重的国有大非。西南证券张刚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规中要求的“转让上市金融企业国有股份和金融企业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份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系统进行”、“达到或者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应当事先将转让方案报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的范围是比较大的。例如,符合国有股性质的保险公司出售股权或被减持都应该适用该项规定。而另一位知名券商的金融行业分析师与张刚观点类似,也认为新规适用范围很广。不过他也指出,财政部的审批主要是一种威慑力,只要符合各项法律规定,应该不会轻易否决减持意向。
但是目前保险公司、上市银行等对新规的认同度还远远不够。昨日记者连线了多家保险公司和银行了解对新规的看法。某国有保险公司有关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已经研读了新规,但认为公司的投资行为并不应该纳入新规规范范围,自然无需事前审批。而多家银行的高管仅表示要在公司内部对新规进行研究后再行判断。
《证券日报》记者查阅发现,新规明确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企业出售其所持有的以自营为目的的上市公司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企业、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含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用担保公司以及其他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转让监督管理工作,比照本办法执行”。
众所周知,我国的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主要就是由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银行、保险公司构成,其中,国有性质的上述机构又分别在各类机构中占据相当大的比重。
也就是说,这项规定实际上是给国有机构大非的减持加了一把锁,影响相当深远。
小非揣测:
新规或为“政策信号弹”
财政部的新规虽然主要规范持股在5%以上的国有大非股东的减持行为,但是小非们还是感受到了潜在的政策压力。昨日,小非减持冲动强烈——深交所大宗交易平台再次活跃,合计成交12笔,正好等于前四个交易日成交数量之和。
一位多次参与小非借大宗交易平台减持的中介机构有关人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虽然此次非国有背景的股权转让不在财政部新规设定的范围内,但是小非们还是预期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大小非减持方式。例如,此次新规不仅是对审批程序进行了规定,还严格限定了股权转让价格的计算方法,而这种计算方法很可能在今后其他非国有股的大宗交易中被仿效适用。从这一点来看,过桥减持、代理减持等此前市场比较担心的“钻空子”减持方式可能会受阻。
事实上,小非们的猜测也确实有迹可循。在今年两会期间,中国证监会市场部副主任欧阳泽华曾经表示,要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充分尊重股东的权利,保持现有相关契约的延续性,从具体操作程序和操作手段等四个方面,引导大小非的减持,具体包括:丰富大宗交易的方式,改进大宗交易的效率;为企业增加适当的融资时机和方式,满足股东的融资需求,尽量避免“如果不提供另外的渠道,有可能变现的可能”情况的出现,具体方式将包括发行可交换债券等;规范减持股东的转让行为,即加强其信息披露的要求;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引进长期的投资者参与市场,如保险资金、社保资金、个人养老基金等,以增加市场的资金供给,缓和目前市场的供求关系等。(证券日报)
财政部54号令旨在规范大小非套利?
3月17日,财政部公布了第54号令《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确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上市金融公司有股份转让的,转让方如为上市公司参股股东,在1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比例未达到市场公司总股本5%的,由转让方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决定,并在每年1月10日前将一年度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报财务部门;达到或者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应当事先将转让方案报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此外,转让方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上市金融股份的,股份转让价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股票当天价格;当日无成交的,不得低于前1个交易日的加权平均价格。
那么,管理层为何突然出台此规范金融国资交易的《办法》?近期,大宗交易市场的"热闹而诡异"的交易气氛似乎回答了这一问题。记者注意到,自3月份以来,先是出现一些个股在二级市场上表现红火,但其在大宗交易额成交价格却是当日该股收盘价的跌停价,甚至出现折价率高达18%的成交价;之后在3月11日又出现中金公司旗下两家营业部溢价大肆对倒银行股等交易……有分析人士认为,3月大宗交易市场出现极不正常的成交价,已经说明其中有很明显的套利交易。因此,针对大小非减持的一条重要渠道,该《办法》或将起到限制大小非的作用,为近40万亿的金融国资交易提供行为准则。
对此,民族证券分析师刘佳章认为,《办法》的出台将规范大宗交易市场的交易秩序,缩小价格的交易区间,防止利益输送。"一般来说,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均是买卖双方自由协定,与二级市场的价格无关,而这样做的弊端就是脱离了自由市场,即市场供需的定价,使得大宗交易的价格低于当日的收盘价,进而形成较大的套利空间。而该《办法》出台后,能够防止出现价格操纵,让大宗交易的价格不影响第二天的股价,使其回归到价格供需的平衡位。"
同样,西南证券策略分析师闫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办法》的出台一是为防止近期有套利嫌疑的大宗交易市场,二是可能间接地限制大小非的减持。
具体来看,闫莉认为,首先,在大宗交易市场上的交投目的无非就是获得股权,进行长期的战略性投资,或者进行套利行为。而从之前比较诡异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频繁出现以跌停价、涨停价的成交来看,后者套利的成分或许则多,而这样的套利交易不仅对中小投资者十分不公平,还破坏了市场正常的交易价格机制。因为谁钱多,谁就可以在大宗交易市场上实现"基本上无风险的套利"行为。(四川金融投资报)
财政部:金融上市公司国有股按市价转让
政策影响
细则的具体规定,可以使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落到实处。如果“大小非”中符合该办法的,也将按该办法执行,其对二级市场股价影响不会很大,因为很多机构的大宗交易本来就是按市价转让的。但该《办法》对原来想通过大宗交易来购并或进行战略投资的投资方影响则略大,因为其必须先报批再实施。
本报讯
财政部明确指出,除国务院或财政部门特批外,转让国有上市金融股权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系统进行。转让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应当将股份转让方案报财政部门审批后实施。
根据要求,转让上市金融企业国有股份,以及金融企业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份必须遵照市价执行。财政部表示,此举是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行为,加强国有资产交易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股权转让逾5%须报批
办法称,转让方为上市公司参股股东,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由转让方自定,并按规定上报;达到或者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应当事先将转让方案报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转让方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份转让价格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股票当天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当日无成交的,不得低于前一个交易日的加权平均价格,如采取协议转让,转让价格则应按照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加权平均价格或者前一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格孰高的原则确定。
对于非上市国有金融股权的转让,办法要求应当在依法设立的省级以上(含省级)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广州日报)
3月A股减持规模创新高
伴随着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十大区域振兴规划的出台,我国经济率先复苏的迹象逐渐显现。作为经济晴雨表的股票市场也不负众望,连续三个月大幅上攻。不过,在股市大幅上扬中,上市公司股东却趁机疯狂减持手中股票,统计数据显示,3月以来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市值均创出了新高。
大股东减持现象渐增
3月份沪深两市出现了震荡行情,态度谨慎的股东获利减持的热潮升温,减持规模再度创出新高。统计显示,3月份A股解禁流通股合计159.73亿股,与2月份相比解禁量增加14.41%。而截至3月16日的11个交易日中,已有33家公司的40家股东持股发生了77次变动。“大小非”净卖出股份合计达到了5.84亿股。根据交易平均价或变动期间股票均价计算,市值约为94.68亿元。而这期间的交易日只有11个,3月份平均日减持股份数量为5311万股,减持市值为8.61亿元,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市值均创出新高。
在近期的减持行为之中,大股东的参与频率逐渐增多。2008年12月有8家大股东减持上市公司股份,2009年1月有7家大股东减持股份,2月份有11家大股东减持股份。而3月份以来,中信证券、西南合成(000788)、弘业股份(600128)、鑫新股份(600373)、德豪润达、四川金顶(600678)、福日电子(600203)、国恒铁路(000594)和紫光股份(000938)、天津普林(002134)、咸阳偏转(000697)的第一大流通股股东均进行了减持。其中,被减持规模最大的是中信证券,合计减持规模达到了72.88亿元,占3月份减持总规模的76.98%。
部分股东增持股票
在国家扩大内需和刺激消费的政策作用下,上证指数从2008年11月开始出现回暖,随着市场的复苏,上市公司股东的减持行为也在增多。2008年11月,40家公司发布减持公告,减持股份数量3.93亿股,市值约为34.71亿元;12月,65家公司发布减持公告,减持股份数量5.65亿股,市值约为39.46亿元;2009年1月,56家公司发布减持公告,减持股份数量5.64亿股,市值约为36.53亿元;2月份,91家公司发布减持公告,减持股份数量6.48亿股,市值约为63.55亿元。
不过,耐人寻味的是,在许多“大小非”疯狂减持过程中,也有部分上市公司股东增持公司筹码。明细数据显示,3月份以来,“大小非”共有9次增持公司股票的行为,涉及中科英华(600110)、深鸿基(000040)、景谷林业(600265)、恒顺醋业(600305)4家股票。其中,中科英华的两大股东力元资产与窦兴荣,在3月14日不约而同地通过大宗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份1265.19万股、2000万股,增持市值合计约2.29亿元。其余3家公司的股东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63.75万股,增持市值合计约5683.92万元。(上海证券报)
股市春暖
伴随着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十大区域振兴规划的出台,我国经济率先复苏的迹象逐渐显现。作为经济晴雨表的股票市场也不负众望,连续三个月大幅上攻。不过,在股市大幅上扬中,上市公司股东却趁机疯狂减持手中股票,统计数据显示,3月以来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市值均创出了新高。
大股东减持现象渐增
3月份沪深两市出现了震荡行情,态度谨慎的股东获利减持的热潮升温,减持规模再度创出新高。统计显示,3月份A股解禁流通股合计159.73亿股,与2月份相比解禁量增加14.41%。而截至3月16日的11个交易日中,已有33家公司的40家股东持股发生了77次变动。“大小非”净卖出股份合计达到了5.84亿股。根据交易平均价或变动期间股票均价计算,市值约为94.68亿元。而这期间的交易日只有11个,3月份平均日减持股份数量为5311万股,减持市值为8.61亿元,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市值均创出新高。
在近期的减持行为之中,大股东的参与频率逐渐增多。2008年12月有8家大股东减持上市公司股份,2009年1月有7家大股东减持股份,2月份有11家大股东减持股份。而3月份以来,中信证券、西南合成、弘业股份、鑫新股份、德豪润达、四川金顶、福日电子、国恒铁路和紫光股份、天津普林、咸阳偏转的第一大流通股股东均进行了减持。其中,被减持规模最大的是中信证券,合计减持规模达到了72.88亿元,占3月份减持总规模的76.98%。
部分股东增持股票
在国家扩大内需和刺激消费的政策作用下,上证指数从2008年11月开始出现回暖,随着市场的复苏,上市公司股东的减持行为也在增多。2008年11月,40家公司发布减持公告,减持股份数量3.93亿股,市值约为34.71亿元;12月,65家公司发布减持公告,减持股份数量5.65亿股,市值约为39.46亿元;2009年1月,56家公司发布减持公告,减持股份数量5.64亿股,市值约为36.53亿元;2月份,91家公司发布减持公告,减持股份数量6.48亿股,市值约为63.55亿元。
不过,耐人寻味的是,在许多“大小非”疯狂减持过程中,也有部分上市公司股东增持公司筹码。明细数据显示,3月份以来,“大小非”共有9次增持公司股票的行为,涉及中科英华、深鸿基、景谷林业、恒顺醋业4家股票。其中,中科英华的两大股东力元资产与窦兴荣,在3月14日不约而同地通过大宗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份1265.19万股、2000万股,增持市值合计约2.29亿元。其余3家公司的股东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63.75万股,增持市值合计约5683.92万元。(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