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常回家看看》之我见
(2011-01-08 00: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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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老年法》要把“常回家看看”也纳入法律,我作为老人可笑不出来,这种硬性立法反而使老人觉得自己是儿女的包袱。我们民族从来讲究孝道,“百事孝为先”,我们从小就懂得“忠孝剀梯”是为人之道,即忠于国家努力工作报效祖国,孝顺父母,尊重兄姐爱护弟妹,这些再正常不过的事现在却要立法规定如何如何,我这离群草民深感悲哀,这说明我们现在对此教育的缺失。我以为伤害和虐待老人应该惩戒,不赡养老人应规劝教育,督其整改。至于一定要常回家看看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强扭的瓜不甜,对父母的赡养若看成负担,老人得到你那点钱,心不安也不痛快。从父母角度看若非真有困难那忍心看儿女受苦受难伸手要钱,现在年轻人为糊口,为下一代,还有为房子疲于奔命,很少有时间常回家看望老人,特别是在异乡打工的人,不可能这样要求他们,只要能常打电话问候父母也是精神慰藉啊。我们一位单身老友随我们外出旅游,女儿每天一个电话问长问短,老友身心特健康。
现在进入老龄社会,主要靠各级政府民政部门多办些廉价的老人公寓,让老人在一起作伴,解除寂寞老有所乐。有统一的管理和照顾,老有所养。有条件在家养老也行,但一定要有专人照料,否则突发疾患 后果不堪设想,我单位就有一同事死了几天无人知晓,还有一老人发哮喘, 拿药都无力而亡。再有一老在家摔骨折了,想打电话都无法移动,想到老人种种无奈,做儿女的常回家看看很有必要,不能同住也得妥善安排好。年轻时往往体会不到老人的需求,一旦亲人逝去后悔晚矣。这就是我一个74岁老人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