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宝存:地价房价只凭调控手段无法逆转
据报道:10月13日,胡润百富在北京发布《2009胡润百富榜》。
位居百富榜前4位的富豪分别是:比亚迪王传福、玖龙纸业张茵家族、世茂集团许荣茂家族、碧桂园杨惠妍家族。新湖集团黄伟李萍夫妇、东方希望刘永行家族、泛海建设卢志强以及合生创展朱孟依家族并列第5位。大连万达王健林位居百富榜第9位。忠旺集团刘忠田家族、华彬集团严彬以及苏宁电器张近东并列百富榜第10位。
我们看到其中涉足房地产的家族有八家,占据前十名(包括并列富豪共12家企业)的三分之二。
应该说这是09年房地产行业的繁荣的结果。08年的胡润财富榜前十位中,房地产富豪占据5个席位,这是在07年的基础上的大幅缩水。08年身价在一年内缩水六成的巨大比例,使得上市地产富豪成为08年最低迷的富豪。
消息称有些专家给国土部提出进一步调控的建议,认为年底可以考虑适当从紧的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可以采取具体政策对房地产市场比较明显的问题进行局部调整,但是不建议对2008年底出台的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进行大幅度调整,但是有些扶植性政策可以消除。
比如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价所所长赵松此前向记者表示,建议国务院落实之前出台的开发商竣工时间和建设标准的合同的规定,将开发商建设、竣工时间等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政府依据合同监管开发商开发进度,可以有效防止囤地。
这类提法不会有实际调控的效果,对于地价房价的上涨因素没有根本的控制能力。防止囤地也不是解决房价问题的灵丹妙药,更何况这类政策可以轻易被规避。书斋出不来真正有效的手段,原因是对房地产企业运行状况的缺乏了解。
此类措施是医生治癌症,却只给感冒药。当然,也没有真正的灵丹妙药治疗中国地产地价房价高速上涨的“病症”。
对于被拆迁者张剑伤害拆迁工作人员赵君的案件最新的判决我有一个担心,判三缓五,对于今后在拆迁实施中的指导意义要引起重视。一个错误的理论就是商业性拆迁与公益性拆迁性质是不一样的。这样的思维还是很难逆转的,但是,商业性拆迁的主要当事者应该是政府土地收储部门,这也是现在的政策要求。开发企业不应该是拆迁的主体,土地拍卖应该是净地拍卖,今后的实践中,拆迁工作人员隶属于拆迁公司,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无关。委托者应该是地方土地管理部门。那么,这种判决的意义是鼓励钉子户违背合法拆迁的行为。只有一个结果,拆迁难度继续加大,拆迁成本继续升高,土地价值越来越不可控。
还有什么手段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当然没有,这是悖论,严峻的悖论。
土地不单单是垄断的问题,和前面十年不同的是,对于土地价值的认可度已经深入人心。政府的土地财政越来越被消减,即使土地出让金政府财政零收费,单单土地收储安置补偿,在大中城市就已经直追拍卖地价。而土地收储拆迁的成本的真正指导价格就是土地拍卖价格,即使是天价地,在被拆迁者心目中就是土地的真实价值。这也是拆迁纠纷越来越严重的根本原因。
比如北京的两起拆迁事件:一个朝阳门外地块,钉子户要价22.5万一平米,也就是安置补偿达到每亩1.5亿;另一起拆迁案例要求补偿30万一平米,也就是每亩2亿。鼓励这样的被拆迁户,房价如何保证低收入人群也能轻松购买商品房呢?
而公益性拆迁,特别是保障住房用地将越来越难达到目的。截至目前,北京土地供应计划仅仅完成51%,原因何在?土地收储的难度。
目前拆迁的悖论造成不论是公益性还是商业性拆迁都面临着难题。而这一难题也不是政策可以解决的,民众的维权应当鼓励,商业拆迁必须征得被拆迁人的同意,那就是安置标准议价。我不知道发展下去的话会是什么样的高昂地价。
应该改变的是观念,而目前的观念基本是错误的。房价到底是谁决定的?只怪开发商和政府,却不怪土地源头,总以为政府可以无偿拿去土地建设保障住房,这般思维的存在不被误导是很难的。
任何公益性的拆迁,都不再可能采用低价征用的方式进行,国有土地的概念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要求了。但是,真的完全转变的话,土地征收的难度更加大了。
这也是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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