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增值税转型带来的机会
所谓增值税转型,就是将中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据测算,在生产型增值税下,企业的税收负担要比在消费型增值税下高出6个百分点。
1994年,出于对财政收入下滑和经济过热的担心,中国选择了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制下,固定资产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增值税之所以流行,是因为它的中性。和产品税相比,标准意义上的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只对增值额征税,避免重复征税之弊端,鼓励分工与社会化生产,对市场经济运行干预最少,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趋势。消费型增值税制下,所有进项税额都可以抵扣。
在“一保一控”的大背景下,增值税转型既是税收制度建设,客观上也起到减税的效果,可以帮助更多的企业渡过难关,增值税转型导致经济过热的理由也不复成立。随着改革的深入,投资决策机制早已发生变化,计划经济所蕴含的投资膨胀机制已失去生存空间,各类市场投资主体的决策不仅仅取决于是否拥有资金,更取决于项目的经济效益。增值税全面转型还将释放出更多投资者被束缚的翅膀,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
增值税转型正面临一个难得的好时机。从2004年开始,增值税转型试点面不断扩大。转型试点实行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消费型增值税。转型试点变成了税收优惠政策,这不仅不利于增值税的税收征管,而且进一步扭曲了增值税的中性作用,加剧了不同地区企业之间的税收不公平。试点时间越长,弊端越多。现在已经到了扭转这个局面的时候了。
据未经证实传言,一位地方财税系统官员近日透露,财政部拟定的事关1500亿减税规模的新增值税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如无意外将于
2009年1月1日实施。对于增值税改革的全国推广,市场普遍认为是对制造业的一个利好消息。据悉,增值税转型改革将延续分步骤分行业实施的特点,与东北和中部转型试点方案类似。
此次可能确定在明年1月实施的新方案,体现了增值税的公平性和完整性,一是取消增量限制,允许企业新购入的机器设备进项税金全额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二是取消行业限制,除国家限制发展的特定行业外,其他行业全部纳入增值税转型范围。
从行业上看,固定投资较大的电力行业,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治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军品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受益较大,允许这些行业的企业对新购进的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税金予以抵扣,都将从中受惠。新东风无忧价值网
陈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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