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监与现代文明(一)
(2015-09-16 06: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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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监现代文明自然无为干预 |
太监是历史著作和影视作品中一个很特殊的群体,忠烈勇武者如郑和,奸诈狠毒者如魏忠贤,滑稽可怜者如李莲英。但无论如何,一想到他们失去生殖器,我们总是会觉得这实在难以理解,会报以同情怜悯,会对这种“愚昧”的“蔑视人权”行为感到遗憾和愤怒,甚至恶心。
太监起源于何时,何地,史籍并没有明确记载。目前对此也有一些解释,但是都是出于推测、猜测,甚至想当然地附会杜撰。但无论哪种解释,都是基于这么一个假设,认为太监肯定是中国历史、文化自身的产物,而从未考虑外传的可能。
在中国的典籍文献中,关于太监的最早记载出自《春秋左传·僖公二年》,里边提及一个叫“寺人貂”的人,他是齐桓公的宠臣。郑玄注解,“寺人”就是“侍人”、阉人,“貂”是其称呼。
郑玄的注解是有所本的,后来的《韩非子》、《吕氏春秋》和《史记》均有对此人的记载,信息也增加的很多,不过名字换成了“竖刁”或“竖刀”。根据这些记载,竖刁是一个阉人,而且是个自宫的阉人。为啥要自宫,就是为了取悦齐桓公,获得权势。后来此人也的确得宠,不过做尽了坏事,败坏了朝政,甚至活活俄死了齐桓公,最后被杀头。
这些更详细的记载有可信的地方,也有后来人杜撰的地方。可信的地方有二,一是中国的太监起源于齐桓公时代的齐国;二是,太监的出现,他们的阉割行为是自发自愿的,而非被强迫的。是先有了太监,先有了自宫的人,然后齐桓公一看很合胃口,而不是齐桓公依靠自己的权势,去强制性地阉割别人,强迫别人去做阉人。明白和记住这个先后顺序很重要。不可信的是,对太监起源的功利主义解释,将太监的自宫行为,完全归因于功利的考虑,说是为了邀宠国君而获取权势和财富。这太不划算,也太难以让人相信。
据《韩非子·十过》记载,管仲老病,齐桓公就去问他,哪些人可用。问到竖刁时,管子的回答是:“不可。夫人之情莫不爱其身,公妒而好内,竖刁自獖(自宫)以为治内,其身不爱,又安能爱君?”管子的回答,指出了一对矛盾。一方面,每个人从本性来说都会爱惜自己的身体。另一方面,竖刁为邀宠,居然严重损坏自己的身体,搞自宫。管子的结论是,一个连自己身体都不爱的人,又怎么能去爱惜齐桓公你呢。也就是说,阉人的自宫有违人之常情,管仲是绝对反对和排斥的。
这样一来,如果第一个自宫的人,的确是出于功利的考虑,那么他将面临双重损失。一方面他本人承受巨大直接损失,失去身体和人生最要的东西之一。即便他后来的确可以获得权势和财富,但这个失去的东西,却可以让一切权势和财富变得没有任何意义:不能享受男女之乐,不能享受父子的天伦之乐,家庭之乐。另一方面,即便自宫的代价如此高昂,但是自宫后的你,很可能不被社会接受,遭到歧视和排斥,让你邀宠计划成功的概率变得很低很低。事实上,管子的对阉人的态度代表当时中国社会的一般态度。甚至说,当时中国社会对阉人的排斥程度比管子更甚。
《三国演义》有个故事。夏侯惇在一次战斗中被箭射中了眼睛,急忙拔箭,不想却把眼珠带出。随后,夏侯惇做了一个现在看来怪异但又悲壮的举动,一把抓住眼珠,吞吃了。吃前,他还说了一句话,算是对自己行为的解释。他说:“父精母血,不可弃也”。
夏侯惇的话也是有所本的。《孝经·开宗明义》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同是在《三国演义》,曹操一次下令说,破坏农民庄稼者斩。不料,话音未落,曹操的马不知何故惊了,跑到农田把禾苗踏坏了一大片。曹操接下来的反应被称为奸雄表现的经典案例。曹操说,军令如山,我违规了,也必须斩首,但是,我要“割发代首”。现在人们一般把这理解为曹操耍滑头,但是问题的关键是,为何“割发代首”在当时能被他的军队如此信服?现在哪个国家领导犯了事,他说要“割发代首”,这有丝毫的可行性、可信性吗?“割发代首”透露给我们的更多信息不是曹操有多么奸猾,而是三国时代的人们,至少是中原一代的人们,普遍对头发有多么重视,重视地把头发看得和生命一样重要。
夏侯渊的生吞眼珠,曹操的割发代首,以及《孝经》要爱惜身体发肤的谆谆教导,共同指向一个我们早已遗忘的事实:在早期的中国,存在一种高度重视和爱惜自己身体的人生理念,这种理念甚至说是一种宗教性的崇拜。
身体是受之父母的,来自父母的就是一种天生就有的状态,天然、自然的状态。早期中国这种对身体的崇拜情节,根源于对“自然”的重视和崇拜。
中国传统意义上的“自然”,和现代意义上“自然”有本质不同。中国传统意义上“自然”是自然而然的意思,它对立面是“人为”、“干预”。所以自然也可以解释成非人为,不干预,就是“无为”,“自然”和“无为”是一体两面。而现代意义上的“自然”,指的是人之外的物理世界,其特质是物质的、机械的,它的对立面是人。人对自然的态度不是崇拜,而是利用和歧视,这需要积极地干预,不是无为,而是有为。这种理念的文献起源是犹太教、基督教《圣经》,但真实起源更古老,来自古西亚文明。
在反对佛教时期,韩愈提出了一个概念,叫“入主出奴”,宋儒也经常讲。“自然”一词含义的今古变迁,就是一种典型的、新一代的入主出奴。一种外来的意义进入了,成了主人,而原来的意义却被驱赶走了,成了仆人。
对中国自然崇拜的最好总结和体现来自老子的《道德经》,《道德经》甚至也可叫“自然学”、“无为学”。不妨引用一些句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为无为,则无不治”;“爱国治民,能无为乎?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
由于普遍存在重视、爱惜,甚至崇拜个人身体的思维理念,由于存在“自然”崇拜、“无为”崇拜,太监起源的功利主义解释绝不可信,太监也绝不可能在中国历史和文化内部产生。那么自宫行为究竟出于何种目的,它又是出现在哪里?(待续,微信:新心性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