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讲了“借景抒情”;
接下来,要讲“借物抒情”。
一、借物抒情的概念:
借物抒情,就是通过描写客观事物,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
也就是说,作者借着写千奇百怪、千姿百态的“物”,迸射出感情之火花,这就叫“借物抒情”。
二,对描写“物”的要求:
首先,要准确地把握“物”的特征,写出它的“形”(形状、色彩、结构)。
写“物”的特点,是要根据文章的需要,从抒发感情出发,有所选择、有所侧重。
其次,要注重写“物”的内在气质的表现,要传出它的“神”(品质、气概、意志、精神)。
三、“形”和“神”的关系:
传“神”比写“形”,更为重要。
无“形”,唤不起情感;无“神”,则不明所以,难得要领。
只有“形神兼备”,才能使人印象具体,形象鲜明,产生感情上的共鸣。
“形”和“神”(物之品性与歌颂之精神),应有一致之处(共同之处)。
四、借物抒情的两种类型、异同及其特点:
借物抒情的写法,因情感表现的方式不同,大体分为两种类型:
A、 咏物寓情;
B、
咏物言志。
借物抒情的这两种类型的共同点是:都要描写景物,都要咏情,这是它们的共同的基础。
两者的不同点是:抒情的方式不一样:
咏物寓情——关键在于一个“寓”字,往往只描写物象而不直接抒情。作者将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寄寓在对物象的具体描绘之中。
它的特点是,比较含蓄、委婉、曲折;有时,有点深沉,让读者潜滋暗长地慢慢咂出其中的滋味。
咏物言志——是明明白白地要“言”,既状物,也直抒;因物生情,有感而发。
它的特点是,豁达、直率、明朗;有时,情感酣畅,极富激情。既有物象,又有情志,可触可感,动人心弦。刘勰曾说过:“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这就是指的这种有感于外物,而述志抒怀的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