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说: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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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老子道德经 |
原文
刘先银 编绎
偃武章第三十一
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哀悲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
【注释】
1.夫兵者:一本作“夫佳兵者”。兵者,指兵器。夫,作为发语词。
2.物或恶之:物,指人。意为人所厌恶、憎恶的东西。
3.贵左:古人以左为阳以右为阴。阳生而阴杀。尚左、尚右、居左、居右都是古人的礼仪。
4.恬淡:安静、沉着。
5.悲哀:一本作哀悲。
6.莅之:到达、到场。
【引语】
这一章仍是讲战争之道,是上一章的继续和发挥。上一章着重从后果讲,这一章以古代的礼仪来比喻。按中国古代的礼仪看,主居右,客居左,所以居左有谦让的意思,“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老子认为,兵器战争虽然不是祥的东西,但作为君子,在迫不得已之时,也要用战争的方式达到自己的目的,只是在获取胜利时不要以兵力逞强,不要随意地使用兵力杀人。相反,对于在战争中死去的人,还要真心表示哀伤痛心,并且以丧礼妥善安置死者。
【译文】
1.兵是不吉利的东西,不是君子所使用的。万不得已而用之,也是以恬淡之心,适可而止,打胜了也不当成美事。
2.以打胜仗为美事的人,就是以杀人为乐。以杀人为乐的人,是绝不可能得志于天下的。
3.所谓兵,是不吉利的东西,万物都厌恶,得道的人不用它。
4.君子平时以左方为贵,战时以右方为贵,因为左方表示吉祥,右方代表凶丧。偏将军在左边,上将军在右边,就是以凶丧来看待战事。
5.杀人多了,就挥泪哀悼;打了胜仗,也像办丧事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