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幽默
(2008-08-17 07: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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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文学辞典里将黑色幽默定义为“美国现代文学流派。主要流行于60年代中后期,代表作家有约瑟夫·海勒、克特·小冯尼格、约翰·巴斯、托马斯·品钦、詹姆斯·珀迪、唐纳德·巴托米等人。1965年,B.J.弗里德曼将其中12位作家的作品编为一本短篇小说集,题名《黑色幽默》,流派的名称由此而兴。黑色幽默小说的特征是,突出生存环境的荒谬冷酷,以无奈的嘲讽挖苦和攻击传统价值与美学观念,表现世界的异化、人性的沦落与情感的破碎。经过夸张拼凑,冲突与矛盾得以戏剧化地加强,令读者深感荒诞滑稽的同时,又觉苦闷沉重前途茫茫。因此评论家称之为“绞架下的幽默”或“大难临头时的玩笑”。黑色幽默是特定环境中的反理性、反理想主义文学试验作品,有一定批判意义与轰动效果,又包含悲观虚无主义及对文学准则的过度破坏。”
我想我所读过的书中只有约瑟夫·海勒的《第二十二条军规》最为符合这个定义。而米兰.昆德拉的《玩笑》因为太注重政治因素的逆转,把生活中的荒诞性安排的过于真实,而丧失了黑色的意义。相反迪伦马特的剧本和小说倒好一点,接近黑色幽默的实质。中国钱钟书的《围城》则在大量近似恶毒的嘲讽中则完全背离了黑色幽默的准则,并不能称之为“黑色幽默”。
现实生活中一样会有黑色幽默的存在,这也是我喜欢生活的一个理由。
一个男人将自己的情人偷偷带回自己刚刚购买的一处高档住宅区里过夜,男人很兴奋的炫耀着自己的新房,并且充满激情和新鲜的与情人在一切都是崭新的室内温存,事毕,情人有些不平衡,又开始旧话重提,逼迫男人在妻子和自己中间选择一个,我想有过此类经验的男人大都不愿意正视这类问题,更何况刚才的激情还未消退的时候。二人于是争吵起来,情人的声音越来越高,男人害怕邻居听到,就狠狠的掐住情人的脖子,结果本来领情人过夜是一桩好事,现在却变成了坏事,情人不禁掐,死了。男人只好找来塑料布,将女人的尸体一块块肢解,包好,又冲洗完有血迹的地面,开车将情人的碎尸送往城市的各个角落,一切做的天衣无缝,没有任何目击者。男人也很得意,直到清晨,才回家休息。不想,没有过两个小时,警察找上门来,将男人抓走了。原来,住在男人新房楼下的一户一早起来,这家女主人发现自己的被子上有血迹,暗忖自己乡下的那个穷亲戚大姨妈上星期刚来过,怎么又来了?抬头一看,大叫一声,由于房屋楼板的水泥标号过低,使得血水从天花板上慢慢渗出,滴落到床上,于是报警。因为牵扯到包养情人的社会敏感话题,电视台法制节目派出记者跟踪采访。直到最后男人被判处死刑的时候,记者进行了最后一次采访,当然少不了会问一个弱智问题,这次也不例外,“你此刻的心情是怎样的?”男人想了想,愤愤不平的说:“妈的,都是没良心的房产开发商盖的豆腐渣工程害死了我。”
夏夜,天气闷热,许多人都在街心公园乘凉,有一个女人也在其中慢慢散步,女人很时尚,也很注意自己的形象,晚上散步也不免打扮一番,带着些首饰,尤其是金灿灿的耳环很吸引人。正在女人漫无目的的溜达,享受着夜晚有些微微的凉意时,突然有个男人从她背后窜出来,一把抓住他的耳环,夺下就跑。女人大叫一声,捂住耳朵,男人已经消失不见了。过了一会儿,女人觉得不安全,准备回家,那个男人又出现了,过来就打了女人一耳光,骂到:“假的也带出来。”说罢,将手中的耳环摔给女人,悻悻的离去。
你瞧,这就是生活里的黑色幽默,有了它们,我们凭什么不开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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