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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为缓解A股市场上高悬的“堰塞湖”,证监部门发起了“史上最严检查”,全面布置了IPO在审企业关于2012年财务报告的自查工作,并提出要“挤水分、讲真话”。按照此次检查的部署,各在审企业需要在2013年3月31日之前报送自查报告,并在4月至5月接受证监会审核部门的全面复核,此后证监会还将抽调系统内100多位人员进行现场重点抽查。据此,有市场分析人士认为,今年6月之前恢复新股发行审核无望,比此前3月IPO重启的预期更为悲观。
近日,上述悲观猜测得到了国内媒体的进一步确认。1月29日,据《经济参考报》援引北京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IPO目前已经基本定调,今年上半年不审不发,只收材料。”该人士还表示,根据证监会要求,凡在2013年3月31日也就是此次券商自查截止日期之前上报材料的,都将纳入此次IPO在审企业的财务专项检查的范围。“这实际上就是告诉大家,在3月31日之前就不要往上报材料了。”他并称,对于3月31日之后上报材料的,是否还要进行此类的专项检查尚未有定论,不过以后凡是企业进行IPO,此类的财务自查文件将成为必备文件。
这种“IPO只收材料,不审不发”的表述颇让安邦的智库学者感到疑惑。按照这样的方式,岂非让“堰塞湖”越垒越高?结合证监部门的一套组合拳看,我们不难描绘出这样的图景:证监会似乎是打算一边按住新股发行,保住二级市场来之不易的牛市,一边利用“IPO打假”,震退与清理拟上市企业。这样的思路,一言以蔽之,证监会是在用行政权力为中国A股保驾护航,希望达到助推牛市与清理门户的双重目标。
从短期看,证监会的做法的确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自新股停发后,A股市场终于迎来了久违的反弹,上证指数自去年12月起至今快速上涨了414点,或21%;而在“史上最严检查”启动后,已先后有9家企业被终止审查退出排队行列;此外,1月11日至17日当周更出现了“零提交”情况。业内更预期,在目前仍高达近900家的IPO排队企业中,最后将至少有300家以上的企业被清理出IPO队伍。
这样的非常规手段的确令人赞叹,也引人深思。中国的资本市场改革非得通过牺牲市场的融资功能来推进吗?在以往,众所周知,中国资本市场的确偏向于上市融资的企业,没有给予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以充分的保护。反观现在,似乎有些矫枉过正了。不过,坦率而言,利用行政权力拦阻拟上市企业,其实也不能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可持续的保护。在其他市场化改革措施,尤其在法律、舆论等诸多制度性因素没有及时跟进的情况下,运动式的治市手段往往管得了一时,管不了一世,而且会加深资本市场中的行政色彩,反而不利于市场约束的形成,从长远看,往往弊大于利。
事实上,观察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与改革的历史,同样的情况我们也可以在上世纪90年代看见。在那个草创时期,中国资本市场呈现出“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特征,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与当时市场中行政色彩过浓有关。回到现在,证监会治理新股发行也须走出“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更强调市场约束,而非行政干预。如果证监会一门心思抱着“A股要形成牛市”的心理治市,并在市场价格快速上涨时“感到十分担忧”?这不是监管者应该考虑的事情,而是“庄家”在做市。
最终分析结论(Final Analysis Conclusion):
证监会治理新股发行的手段雷霆万钧,也让人诧异。停发并震退新股,看似有效,其实是种退步。对资本市场的监管,需要制度化、常态化,并引入法律、舆论等多维手段,加强以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约束。证监会以行政手段强力干预,可能有“越位”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