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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进入楼市喜忧参半

(2009-10-11 06:17:58)
标签:

房产

有报道随着 101日《保险法》后正式实施,关于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文件框架大体确立。保险资金进入楼市的脚步越来越近。

保险资金在当前楼市较热的时候进入,可谓喜忧参半。

喜:走出我国房地产金融创新的重要一步

忧:是否会抬高土地和投资成本,间接抬高房价?

 

以下是今天的报道摘要:

第一财经日报如按保险业在房地产的投资比例限额占总投资额15%的国际惯例计算,涉及的险资规模将高达2360亿元人民币

  随着101日《保险法》即将正式实施,关于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文件框架大体确立。保险资金进入楼市的脚步越来越近。

  从CBN记者独家获取的《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投资试点管理办法》(讨论稿)(下称《管理办法(讨论稿))来看,保险公司在如何投资不动产方面仍然限制重重。风险较大的土地及住宅开发领域 (论坛 新闻)是否能够允许让保险资金介入,始终是讨论焦点所在。一位保险公司内部高层告诉CBN记者。

  根据《管理办法(讨论稿)》内容,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可通过购买产权、入股项目公司、有资产抵押的债权投资,以及相关的不动产金融产品。最为关注的问题,是投资不动产方面有何限制,投资门槛如何设定。上述保险公司人士表示。

  《管理办法(讨论稿)》指出,如果保险公司以购买产权的方式投资不动产,投资项目需具备价值提升空间,能够或预期产生稳定的现金流。除了限定单一项目规模不能低于1亿元之外,具有可执行的投资回收策略也是明确规定的条件之一。业内人士认为,这一系列的投资限定条件,实则已圈定了保险资金将难以进入开发环节。

  此外,保险公司如果采取收购股权方式投资不动产,对于目标公司还加诸了其他业务规模占比不超过公司业务总规模20%”这一规定。而以债权方式进行投资的,《管理办法(讨论稿)》中同样明确指出,债务人需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抵押的不动产应产权清晰且无争议,未来的本息还款来源以法律文本形式约定,同时在资金方面实行专户管理及全程监督。在收购不动产金融产品方面,则提出了规模不得低于20亿元的凭证化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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