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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的博客写道“朋友电话到,许多同胞在四川汶川大地震中的房产毁坏,保险公司不赔且失去了此房产。由于房价中很大部分是土地和政府的各项税费,我说,其实国家是否可以免费提供土地和不收这些税费(如果可能再并补贴部分建筑费用),这样帮助应该很大。”。
有朋友博客和打电话与我交流,觉得政府不大可能这样做。
我想提出的想法是基于受难者原来的土地既然是向国家租用70年(举例),那既然此土地不可再用,政府应该想办法换一块继续出租地.因为很多人已支付了70年的租金.
就好比我向租赁汽车的公司租了一辆车,租期2年,但在2年内,不是由于我使用不当,而是汽车自己的质量问题毁坏,而且租赁公司也承认了汽车的质量问题的自我毁坏,不是我使用的原因,由此而来租赁公司提供另外一辆车给我使用一直到2年期满也是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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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里仅是给一个建议,相信这问题比较复杂,仅仅作为抛砖引玉。
向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
张健教授将讲授由东华大学主办:
1.《房地产投资和金融讲座》讲座时间:2008年5月25日(星期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讲座地点:东华大学延安西路校区4教310教室
联系人: 东华大学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1-67792628,67792627(传真)
E-mail: dhuxqli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