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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宝是否真的“利民”?

(2013-07-08 11:59:28)
标签:

支付宝

余额宝

cnnic

理财产品

it

分类: 互联网热点关注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分析师 刘锋
   20129月份开始,阿里巴巴将未来定位为“平台、金融和数据”三大核心业务,阿里巴巴马云更喊出“如果银行不改变,那我们就改变银行”的豪言壮语,其涉足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决心可见一斑。
  2013617日,由第三支付平台支付宝打造的余额宝正式上线,宣传口号为:“余额宝,会赚钱的支付宝”,通俗来讲,即余额宝将改变支付宝作为支付工具的性质,成为能为支付宝用户带来收益的理财工具。那么,余额宝是否真的能“利民”,或说在为用户带来收益的过程中将扮演怎样的角色,笔者将根据《余额宝服务协议》进行简要分析。
  讨论这一问题,需要厘清余额宝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余额宝服务协议》对余额宝在整个交易过程中的作用有明确的规定:“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仅向投资者提供资金支付渠道,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并非为理财产品购买协议的参与方,不对理财产品购买协议的协议方的任何口头、书面陈述或者向支付宝网上传的线上信息之真实性、合法性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或对此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不对相关金融机构及任何第三方的法定义务和/或契约责任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根据这一规定,我们知道,余额宝并不是整个交易过程的直接参与方,仅为用户提供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目前第一期的理财产品为天弘基金增利宝货币基金,根据其对余额宝服务的定义,后期可能提供的理财产品可能还会包括且不限于保险公司、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提供的其他理财产品)的渠道和途径,是否盈利不由余额宝控制,而由天弘基金将资金用于投资短期货币工具如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银行定期存单、政府短期债券、企业债券、同业存款等短期有价证券,并由天弘基金根据投资收益向余额宝用户分配收益,由此可见,为余额宝用户带来收益的实际为天弘基金而非余额宝。
  同时,如“余额宝的收益及风险”介绍中提到,“总体来看,货币基金作为基金产品的一种,理论上存在亏损可能,但从历史数据来看收益稳定风险极小。”因此,余额宝用户通过余额宝购买的理财产品与通过传统渠道购买的理财产品一样,均存在亏损的可能,需要用户风险自担,故余额宝宣传的“余额宝,会赚钱的支付宝”存在避重就轻和以偏概全的嫌疑。
  综合以上两个理由,笔者认为,余额宝并不是一个真正“利民”的产品,仅仅是支付宝作为支付工具(淘宝交易结算工具、支付水、电、煤气费工具、信用卡还款工具等)在服务内容外延上的一种延展,仍属于“便民”范畴。换言之,余额宝仅为用户提供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便利渠道,且降低了用户理财的门槛(余额宝服务最低限额为1元,传统基金理财产品的最低门槛一般为1000份)。尽管如此,值得指出的是,用户的交易对象并非余额宝或其关联公司,而是提供相关理财产品的公司,故而用户在决定是否进行投资理财时,应考量的应是相关理财产品公司的资质而非余额宝及其相关联公司的资质。
  (中国互联网数据平台(http://www.cnidp.cn/http://互联网数据.中国)——免费、开放的第三方互联网统计数据资源,欢迎注册使用,数据引用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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