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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在北京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北京市政协
常委、中国圆明园学会理事王灿炽提交的圆明园提案:
1、必须加强圆明园遗址保护与整修利用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牵头的“圆明园遗址保护与整修工作领导委员会”,尽快实施《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使保护与整修利用工作具有坚强的领导,以提高决策与协调的能力。
2、要树立《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方案的权威性,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规划》所确立的各项基本原则,坚持“整体保护,科学整修,合理利用”的方针。明确保护遗址是整修、利用的前提和核心,要使遗址得到科学保护和永续使用。遗址的整修必须体现圆明园历史的真实性,以确保博物馆式的园林遗址,充分发挥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及资政育人,传承文明,普及知识,丰富生活的基本功能,把恢复历史遗迹和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使圆明园真正成为弘扬爱国主义的教育基地。
3、要做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不断地完善、规范遗址保护与整修利用方案的编制,一定要经过多学科(应包括历史地理、文物考古、古建园林、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家论证。保护和整修方案要经主管部门审批,并建立完善的监理机制和工程招标制度。以防止和杜绝管理机构及主管部门中某些干部的简单化、随意性倾向。
4、要充分发挥“中国圆明园学会”及多学科专家学者(应包括知名的历史地理、文物考古、古建园林、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在遗址保护与整修中的参谋和智囊作用,建立由多学科知名的专家组成的顾问组织。
5、组织多学科专家学者及科研单位,对圆明园的建园历史、规划设计、造园艺术、古建技术、文物保护、园林绿化、生态环境等继续进行专题研究;继续整理和编辑出版圆明园历史档案;应拔出专款,恢复编辑出版《圆明园》学术丛刊。定期举办学术研讨会,不断提高学术水平。与电视台合作,举办“圆明园讲坛”,普及知识,提高爱国主义教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