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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文/老徐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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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火遍网络、刷爆微博微信的“快播案”,随着人民日报和新华社的掺合,又变得越发丰富多彩,各种观点的碰撞精彩纷呈。
昨天,人民日报客户端刊发文章,题目是:《快播的辩词再精彩,也不配赢得掌声》。文章说,如果仅靠几句“精彩”辩词就说“快播不黄”,岂不是掩耳盗铃?面对这些,如果不加谴责反而视而不见甚至同情,岂不是咄咄怪事?违法不违法,不看谁更伶牙俐齿,快播的辩护不配赢得掌声。
与此同时,新华社也发表记者署名的电讯稿,题目是:《无论快播是否有罪,都要对狡辩的权利报以掌声》。文章说,真理越辩越明。无论是公众的反应,还是基于辩论本身的意义,辩护方的充分准备依然值得“喝彩”。有了他们在每个环节上的较真,在每个细节上的“挑刺”,事件的本来面目才变得更加清晰。就算快播有罪,也不能剥夺他们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就算你相信快播有罪,也要为这个团队精彩的辩词报以掌声。暂且不论快播是否有罪,尊重程序、尊重辩护,这才是法治。
一个党报,一个国家通讯社,表面上貌似撕起来了。其实仔细读完,才发现这两篇文章有着异曲同工的作用。一个直接建议定罪,一个认为辩词是狡辩,都属于未审先判,只不过一个唱黑脸、一个唱白脸而已。当然,还是新华社老道些,明里公正,暗里放枪。人家一个词儿就定性了:狡辩。
配不配赢得掌声也好,狡不狡辩也好,反正现在的事实是:掌声已经响起。不过,这个掌声不是给快播,也不是给哪个人,更不是给网络涉黄。这个掌声,应该是给已经开启的民智。
我们的很多媒体,习惯利用自己一家独大的话语权来代替法院,在法院还没有宣判的时候对案件说三道四,进行道德审判,试图影响判决。这在以前无可厚非,毕竟资讯有限。而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仍然沿用这种做法,恐怕就会事倍功半,甚至会适得其反。有些人似乎已经习惯了居高临下发号施令,要你鼓掌你就要鼓掌,不让你鼓掌你鼓了就该剁手。这样自然而然地就把自己推向了网络民意的对立面。当然,挨骂也就是必然的了。
应该说,快播案应该带给管理层和公众一个深入的思考,那就是在互联网+时代,对涉黄产业如何有序管理?治理网络涉黄问题,一直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在互联网 的背景下,它实际上不是被压制而是被放大了,带来的必然是旧制度与新技术的激烈碰撞。
通过先进的网络直播手段,让公众能够积极关注并见证案件审理的全过程,这本身就是个进步。在平等的条件下,各种观点的激烈碰撞、讨论,体现了一个法治社会的基本氛围。不论快播是否有罪,尊重法律、尊重程序,这才是法治。如果这场大众关注的庭审,最后能够变成一次普法公开课,能够让中国的互联网从此走向法治和规范,难道我们不应该给予一点掌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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