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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散文随笔杂文游记 |
但凡什么东西,只要一提到“品”这个字,那就要上一个档次,如品茶、品酒。中国古代的造字巧夺天工、匠心独具,一口干掉叫喝,三个口一口一口慢慢啜,那就叫品。
以前,一提起喝茶,就使人联想起早上到办公室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弄个小暖壶一样的大玻璃瓶,胡乱抓上一把什么茶叶一闷,这一天就是它了,不管渴不渴,喝到没色儿了算;说到喝酒,那更让人想起叮咣五四、杯盘狼藉的场面,红的、白的、啤的一通招呼,不把几个喝趴下不算完。如今,人们生活水准提高了,讲究品茶、品酒,玩点儿细腻,玩点儿高雅,玩点儿文化。各种酒类中,适合慢慢品的,惟有红酒。
人类有史以来最富有的人比尔.盖茨曾经透露:幸福就是适量的红酒、平凡的爱情和不太多的钱。有人说,品酒与喝酒的区别在于思考。在西方,品酒被视为一种高雅而细致的情趣,鉴赏红葡萄酒更是有闲阶层的风雅之举。一位法国诗人曾说过:“一串葡萄是美丽、静止与纯洁的,但它只是水果而已;一但压榨酿造后,它就变成了一种动物,因为它变成酒以后,就有了动物的生命。”红酒是酒类中最具情调的柔性饮料,无论甜的、干的、半甜的,都是那样润滑、细腻、缠绵,如同丝绸般地滑过你的舌头和心灵,感觉舌尖甜甜的、舌边酸酸的、舌根润润的、心里热热的;有时,它会像魔水一样,使人神魂颠倒,如痴如醉,让你的眼神辣辣,春意浓浓。
我小时候,是从唐代诗人王翰著名的边塞诗《凉州词》中知道葡萄酒的:“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记得七八十年代,逢年过节喝“佐餐酒”以及通化产的“中国红”,糖水似的,甜甜的,酒劲不大。那时候就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好的红酒了。以后喝国产的“长城红”、“张裕解百纳”,都是餐桌上你干我敬、推杯换盏,像喝水一样往嗓子眼里灌,哪有工夫慢慢品?后来喝过一些法国红酒,可能是年代不对,味道一般,都没留下什么特殊印象。
我印象最深的一次品红酒是在墨尔本。那是2000年,我从新加坡去墨尔本出差,陪同我的是一个当地房地产公司的老板,名叫丹(Dan)。白天忙完了正事,晚上邀请我去酒吧喝酒,一同作陪的还有几个他公司的员工,共六个人,其中一个是他的妹妹。丹身高足有一米九,长得人高马大,像是打橄榄球的,面色红润得像火鸡冠子。他妹妹差不多也有一米八,但身材修长,五官俊秀,金发碧眼,有点像祖籍澳洲的好莱坞明星妮可·基德曼。给我们当翻译的是一个香港人,九七回归前移民澳洲,普通话说得马马虎虎。我到墨尔本的那天是星期一,连着两天晚上,发现街上都是静悄悄、黑乎乎的,许多店铺早早就关了门。我心想,这澳洲让金融危机闹的,真够萧条!谁知到了周三,人们跟恶狼一样涌到街上,饭馆酒吧爆满,每个酒吧门口都站着一群手拿酒瓶子畅饮的酒鬼。原来这里是周薪制,周三发薪。我们来到海边的一处酒吧,找好位子落座,先每人来一杯开胃酒,然后每人面前摆上一大盘子,里面有牛排、土豆、洋葱和番茄,主食是面包果酱。他们的牛排烤的也就五成熟,嫩嫩的、带着血丝。我的中国胃哪受得了,弄成九成熟,老就老点吧,总比闹肚子强。吃饱了接着开喝开聊。早就听说澳洲红酒出名,一品尝果然名不虚传。我们端着高脚杯,各自慢慢地啜、慢慢地呷,喝着聊着,转眼五六瓶红酒见了底。好的红酒要慢慢品,提前半小时开瓶,让它透气。然后斟上,看颜色,晃动杯子,让酒旋转呼吸,闻闻,抿一口,任其在牙缝中奔突,最后落肚,好酒!回到新加坡,我满世界寻摸那个牌子的红酒,后来还真在一个红酒屋里发现了,合人民币120多块一瓶,并不贵。我一次顺回家好几瓶,留着慢慢品。后来在澳门喝过葡国红酒,感觉也很爽。听说这几年南美的智利、阿根廷产的红酒销路也很不错,大有取代法国红酒之势。
世界上没有比酒这东西,与人的喜怒哀乐情感联系得这样紧密。人高兴了不能没有它,忧愁了也少不了它。人逢喜事千杯少,借酒消愁愁更愁。红酒不可暴饮,所以,红酒绝不是饕餮餐桌上的产物,不适合中国人到处闹酒的习惯。更多的,红酒是为了获得一种感受。红酒,那是心的颜色,在晶莹酒体的映衬下,仿佛这酒真的灵动了。
品酒,不仅对产地、年代、酒庄、酒具、程序有很多讲究,配菜也有大有学问。吃牛肉配红酒最好,而海鲜则要喝白葡萄酒。中国的菜系中,粤菜、淮扬菜搭配红酒还凑合,其他的驴唇不对马嘴。那天在东直门簋街,看到一桌人就着水煮鱼、麻辣烫、麻小,喝了七八瓶法国红酒,心里说真是糟蹋东西!曾经有段时间时兴喝红酒兑雪碧,假如这让法国波尔多酒庄那些执拗的酿酒人看到,心里一定会在滴血。他们花了多少心血才酿造了一滴滴纯净的葡萄酒!川菜、湘菜味道厚重,根本不适合配红酒,舌头一木,好酒坏酒没区别。像水煮鱼、涮羊肉等,最好喝白酒,而且要高度的。不过白酒太烈,只能吃饭时喝,干喝太辣。所以我感觉白酒,无论是茅台、五粮液还是二锅头,只能餐桌上喝,不能像红酒那样,什麽时候都可以慢慢品。
我走南闯北去过很多地方,提起喝酒,这里面故事太多了。由于遗传的关系,我白酒量还可以,三两半斤的能应付,但啤酒自我感觉一般。我喝啤酒,喜欢喝带着特多沫的,一口口慢慢啜。印象中最好喝的啤酒,是十多年前,在燕莎的一个德国啤酒屋,一人多高的大木桶盛的都是从德国空运过来的新鲜啤酒,七十多块一杯,里面有三分之一的沫,白白的,翻滚着气泡,挂在杯壁上,持久不掉,品一口,粘在嘴角上,像是白胡子老头。印象中喝啤酒最多的一次是在深圳,努出血来最多喝过六瓶没动地方,那是我的最高纪录。我特羡慕能喝啤酒的人,有一次冬天在哈尔滨,外面冰天雪地零下三十多度,餐馆里热气腾腾,人声鼎沸,很多人吃得满头大汗,穿着背心。每个桌子边都放着整箱整箱的啤酒,两人一箱还不上厕所,喝得我大开眼界,目瞪口呆。可人家撇撇嘴:这在哈尔滨,小菜一碟。我一直百思不解,那酒都跑哪去了?有个朋友教我,喝啤酒想要多喝,前三杯必须先猛灌下去,砸出气儿来,打出嗝就算喝通了,后面没事儿,否则都淤在嗓子眼儿。我试过,这着还挺灵。
上世纪九十年代,有一次我到湖北神农架,路过郧阳、也就是如今的十堰市,遇到一位酒神令我终生难忘。那个人叫张永新,是当地公司的经理,五十多岁,个头不高,不胖不瘦,人长得很有特点,让人过目不忘:斜眼。你看他看自己时,实际上是在看旁边,而他和你说话,眼睛却是在看别人。和他接触,弄得我特别扭,好半天转不过磨,总搞不清他的眼神在看谁?我心想,他这身本事搞侦探盯梢挺不错。令人拍案叫绝的还在后面呐。酒桌上一落座,开始闹酒。几瓶湖北本地产的高度白酒“白云边”转眼见了底,大家借着酒劲,云山雾罩、海阔天空一通神聊。只见老张不紧不慢、悠闲自得地去洗手间,脱下鞋来倒过来磕磕,哗哗流出一滩水,一股刺鼻的浓浓酒味扑面而来。洗洗手擦把脸,回来继续战斗。原来他喝酒脚心出汗,隔一阵就要清理一下。凭这本事 ,老张酒精考验,百战百胜,没人敢和他叫板。
现代人喝酒,无外乎三种情况:一是应酬,二是心事,三是喜欢。这三种情况,只有喜欢,才可以称得上品酒。喜欢也要有所节制。许多年前,我有时在早餐摊上,看到有人就着一碗混沌、两根油条也要喝一个“小二”,那就是典型的“酒腻子”,不喝正好,一喝就多的主儿。我认识的人中,好喝两口儿又有所节制、从不酗酒的人,都身体倍儿棒,看来适当饮酒能舒筋活血,延年益寿。古代最早的酒就是用来治病的,繁体的“医”字中就有酒。不过,今天许多人一提起酒就犯怵。男人喝酒好斗,征服欲太强,都想把对手喝趴下,所以到哪儿都闹酒。闹来闹去,闹出了腐败,自己也闹出了脂肪肝。中国人一有酒宴就闹酒,这个毛病确实该改改。否则,酒倒真成了致病的东西。
其实,“饮少些,但要好”,是品酒的诀窍。同时,也何尝不是人生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