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控制水土流失,林业局的土地应该收归国有
(2009-02-27 07: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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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杂谈 |
为了控制水土流失,林业局的土地应该收归国有
农民种地,天经地义。可是,现在偏偏出了怪事:我们这地方,林业局毁林开荒的土地,比当地农民的土地高出数倍。每年坐收渔利(相当于地主在收地租)。就在1998年的的大水中,已经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当时的场面真叫人怵目惊心啊!大水冲毁的桥梁、道路、农用设施,不计其数。很多人流离失所。这才是真正的祸国殃民啊!我为此写了一部电影文学剧本,叫《悄然消失的村庄》。很想把这个场面展现给大家看看(大家在网上是可以搜到的),这是个什么结果?虽然,很多人认为这部电影文学剧本没有商业价值,但是,社会价值还是有的。
有人反映:有的林业局,竟然把砍掉的木材,就地焚化,然后开地。造孽啊!林业局不好好造林,却大量的开地(有头有脸的人,开地对外出租,一本万利)。而地方却退耕还林。结果是:退耕还林的数量小,毁林开荒的数量大。情况越来越严重了。这不仅仅是水土流失的事情,也影响到气候啊!很多人为什么不把这样的事情,反映到“两会”上去?这个问题不解决,我们将成为千古罪人。
如果政府下文:林业局不准开荒。更不准坐收渔利。开荒的土地收归国有。看看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吗?
行了,我说了,也不知道管不管用。就不多说了,用我写的电影文学剧本《悄然消失的村庄》主题歌来结束这篇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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