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小路,带我回家,带我回到属于我的地方
我丢失的青春还在那里,所有记忆都围绕着她”
“Country Road, Take Me
Home”是由约翰-丹佛创作并演唱的著名美国乡村歌曲,它是一首典型的思乡歌曲。在这次回乡聚会之旅中,这首熟悉又略带伤感的旋律,自始至终都萦绕在我耳旁,挥散不去。
这次同学聚会,让我不断记住这首美国民歌的人,是老同学郑君。而我在小初高的十年期间,几乎没有与这个男孩打过照面,自然,我老也就记不住他的名字。每次看见他举杯对我憨笑,我就开始挠头皮。
那天,我到达乌鲁木齐市的第二晚,家住乌市的同学们在西虹酒店为我摆酒接风。大家陆续赶到,话别叙旧,却一直未开席,说是还在等一个人。说话间,一个大高个男生风尘仆仆走了进来,不住地抱歉作揖“医院忙得不得了,来晚了,包涵包涵。”我是远客,他一眼就看见了我,舌头不打顿叫出了我的大名,好像我是他多年的老友。我握着他的手,等着他做自我介绍。可他偏不,问我是否知道他叫什么。这可难住了我。在我的记忆库存里,没有这个男生。于是,我只能傻笑着乱猜,内心很尴尬。同学们调侃说,人家可是乌市某医院大名鼎鼎的骨科主任,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于是,我记住了他的名字,“郑君”,也记住了他顽皮的笑容。
有朋自远方来,同学们把酒畅饮,不亦乐乎。郑君已微醉。他举杯向我走过来,坐下,眯缝起一双细长眼睛,看着我,很认真地说:“红花,你从美国来,一定知道有一首歌,是约翰-丹佛演唱的,叫‘乡村小路,带我回家’。你知道吗?我从高中时候就喜欢这首歌,它不但歌曲优美,词写的好,而且还寄托了我的一个理想。每次唱这首歌,它都会把我带到一个遥远的地方。”说完,他便不管不顾,自我陶醉哼唱起来。
“Country Roads, Take MeHome”,这首歌也是我熟悉和喜爱的歌曲。犹记得刚上大学时,楼道不远处的一间女生宿舍的破砖头录音机里,来回翻唱着这首歌,直到有一天磁带卡带才作罢。
“红花,你要记住,这里才是你的故乡。无论你走多远,都应该常回家看看。同学们都挺想你的。”说完,郑君仰脖一口干完了杯中酒,摇摆着离开。我回味着他的话,觉得这人有意思。
后来,到了聚会的那天,同学们陆陆续续赶往同一个目的地
-奎屯天悦假日酒店。在头一天晚上的预热晚宴上,大家都喝得很High。郑君又举着酒杯过来敬酒。我一下子急慌起来。我怎么又忘记了这个长着细长眼睛的高个男生。他笑着说:“又忘记我名字了吧。没关系。欢迎回家。下次我们去K歌,一起唱约翰-丹佛的‘带我回家’。”
聚会的日子,酒席喝不完。杯盏交错的热闹里,大家逐渐放松,不再拘禁生疏,而是还原少年本真,把过去美好的记忆连同酒精一起喝进肚中。新疆男人都能喝酒,喝到兴致高涨,往往就不顾后果一醉方休。每次回国,我也在不同场合喝过酒席,各式男人见过无数。但是同学相聚,迥然不同。即使喝醉喝High,也看不见酒色财气,傲慢矫情,反而从热切的双眸中,看见少年纯真,干净透明。
郑君,展示给同学们的,是活泼快乐的天然本性,以及风趣幽默的个人魅力。我也以为,他就是这样的男人。直到那晚同学们酒足饭饱之后去奎屯最时尚豪华的卡拉OK厅唱歌,我才从郑君痛苦的脸上看见了一个中年男人无法倾诉但作茧自缚的心情。那晚,我的心也伴随着这个大男人一起哭泣。一个风儿吹不散的故事。。。
上帝没有给我们“后悔”的权利,但是他给我们跪地求赎的机会。郑君,即使我可以走进你的心灵世界,也无法碰触你曾经历过的沧桑人生。
那晚在卡拉OK,同学们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我不知道,郑君一直在点唱机忙碌点歌的时候,有没有把那首“Country
Roads,Take Me Home”放在列表里。因为,他曾经答应过我,我们要一起同唱这首歌。
“乡村小路,带我回家,带我回到属于我的地方
隐隐尝一口月光酒,我泪水已夺眶
我所有的记忆都围绕着她啊,乡村小路,带我回家。”
我想,他之所以那么喜爱这首歌,那略带伤感的旋律和触景生情的歌词,是否触动了这个男人的心理底线。郑君,若还有下次聚会,我愿与你同唱这首“Country
Roads, Take Me Home”。 I
Promise。
刚到乌鲁木齐第二晚,我与乌市同学们合影于西虹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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