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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的圣诞节(下)

(2009-12-29 12: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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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节

家庭记事

回忆

分类: 家庭生活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赶到了桑尼维尔警察局。申报过姓名以后,我走进一个不大的接待室。没有想到,里面等着的竟然有三四十个人,几乎都是清一色印度人和中国人。


   九点半左右,一个白人警察推门进来,手里拿着一个记录本。他开始点名,点到名字的人就跟他走进另一个房间。 这间房间很像一个大教室,桌椅整齐地排列着,墙上和桌面上,贴放着很多照片,每一张照片里展示着一件被盗的首饰。警察让我们自己看照片,如果从中发现了自己丢失的物品,就告诉他们。


   我围着桌子和四周的墙仔细辨认,虽然照片上的各样首饰琳琅满目,五花八门,只可惜,我没有发现我丢失的东西,只好失望而归。


   当年桑尼维尔市二十几户居民家被撬的事件,曾经引起了小小轰动,报纸和电视台相继都有报道,为的是提醒大家注意安全。后来的不久,这个小偷在另外一家行窃的时候,被中途返回的这家人发现可疑,立刻报了警,最后被警察包围,活生生地堵在这家人家的后院里。当警察抓获了嫌疑人,问他为何跑到别人家的后院时,这个小偷还不慌不忙地说,他只是迷路了而已。警察当场从他的身上和车上,搜出了盗窃的现金和金银首饰。


   报纸电台还附加了嫌疑犯的犯罪历史和照片:此小偷乃是年龄54岁的白人男性,和他同谋作案的还有他年方37岁的墨西哥裔妻子。夫妻俩都在内华达州的赌场工作。嫌疑人有案在备,有十七年的犯罪记录。我看着电视中的罪犯照片,简直不敢相信这件事是此人所为。要知道,照片上的男人怎么看也属相貌堂堂,就是那种见到女士主动开门、谦逊有礼的彬彬绅士一族。报上说,他偷窃所开的车,是豪华型的雷克萨斯。


   又过了十来天, 我又一次收到了警察的电话,说务必让我再去一趟,看能否找到自己的物品。警察告诉我说,这次他们翻查了嫌疑人的住所,找到了更多的赃物,麻烦我还是去认领一下。


   第二次走进相同的房间,里面除了以前摆放的东西,确实又增添了许多新的照片。我翻着一本照相簿,在一组标有“戒指”栏的图片里,突然看见了我熟悉的两枚钻戒,被圆珠笔编了号码,各自放在小小的塑胶袋里面。


   我兴奋地告诉正在记录的警察,这两样东西是属于我的。警察让我说出理由。我告诉他们,一枚戒指,因为买的年代较久,一小块钻石曾经脱落过,后来到店家去重新镶嵌,但是由于镶嵌得不理想,底座看起来有些高,这种感觉旁人看不出来,但是我只看一眼就可以确认无错。第二枚戒指,是一枚比较好的戒指,无论质量还是款式都特别理想,买的时候就附有质量保障评估证书,书上的编号和钻石环内的编号是同一个号码。说完,我从皮包内拿出评估说明证书交给警察。警察拿着它走到另一个房间里,过了一会儿他回来告诉我说:“评估证书的编号和戒指的编号完全吻合。”


   警察告诉我,他们已经把我指证的两样物品另外归档,标有编号的戒指基本上可以确定是我的物品,但是,即便是这样,我也不可能现在就拿回去。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证据,会在出庭作证的时候派上大用场。我在一大堆的项链照片里,看见了似曾相识的项链,但是我也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它们曾经属于过我。


   临离开的时候,我开玩笑地对警察说:“如果可以的话,等那些人挑剩下了,其余的应该就是我的了,到时候别忘记通知我。”警察笑着说,等案子了结以后,这些首饰会在某些拍卖会上拍卖,到时候可以通知我,也许我可以用竞拍的价格再把这些东西买回去。我说,那就不必了,权当作捐献给社会了吧。


   同事和朋友们听说我找回了两枚钻戒,都由衷地向我祝贺,说我是天底下第一号幸运之人。本身小偷行窃这种事,一般就是不了了之,现在不但窃贼被了,丢失的东西还能找回,这可是比中彩票的几率都低的事,竟然让我碰见,大家都说我是有福之人。为此,公司老板还专门请大家吃了饭,庆祝了一番。


   又过了些时日,有一天,我收到了一封从圣塔-克拉拉县法院寄来的正式公文。公文称,桑尼维尔市的盗窃案件已经立案审理,圣塔-克拉拉县的公众律师苏珊将会作为我县的受害人的原告律师,向偷窃嫌疑人进行法律起诉,如有相关事宜需要联络,可以寻求苏珊律师进行帮助。信的末尾附加了苏珊的电话号码等联络方式。


   第二天,律师苏珊给我打了电话,询问了我一些相关事宜,核实了我失而复得的戒指的情况。苏珊告诉我说,她会作为我们几十家受害人的辩护律师为我们打这场官司,一定要为我们讨回公道,保证让罪犯的后半生都在监狱里度过。她征求我的意见,问我愿不愿意在开庭的时候,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我丝毫没有犹豫,告诉苏珊,请及时联络我,到了开庭的那天,我一定会准时出现在法庭上。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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