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有时就是个“穿裘衣的维纳斯”
(2013-06-01 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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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有时就是个“穿裘衣的维纳斯”
老海
谨以此博告慰在强拆中死去的公民。他们的死是必然的,也是偶然的。因为必然,他们的亡灵需要国家的进步来告慰;因为偶然,他们的同胞需要告别国家的落后。
——有没有真理是永远的?
真理是无国界的,永世而存,不因时逝空移而失其真理性,换言之,就是放之四海而皆准,放之任何国邦都不会错,因而,只有普世的才是真理的。也才永远。
如果真理只适用于某一国度,移离则成歪理,那么,它或是忍辱负重的命,会遭大罪,历大练,大劫之后或才重生。
——有没有“短命”的真理?
有,但只存于一定的国度。所谓一定的国度,就是说,当国家没了,当它的体制或体制内某种需求的情形消失了,这真理也就没了。但是,只要国家还存在(不是所有的国家),国家还有一定的需求,允可它生存的时与空还在,“短命”真理就有短暂存在的意义和可能。
你知道的,意义决定存在,没有存在的意义就没有存在的可能。当然,这真理其实就是谬论,但它是穿衣裳的,甚至是花衣裳、裘大衣,就是个“穿裘衣的维纳斯”,冒牌货。
——有人说,“没有1%强拆就没有99%自愿拆迁”,它是真理还是谬论?
——既是真理,其真何在?
国家需要城镇化,城镇化需要手段,而手段又需要真理性,因为政府需要服众,以德服众,以真理服民众。
有时候,真理就是一种应时而生的东西,只与国家需要有关,不与真理内涵有关。当然,得有人鼓捣、糊弄这里面的逻辑,把里面的逻辑打乱弄凌,然后再以似忽悠又不似忽悠的新逻辑将它们“糊”起来,糊成一个理直气壮的真理示人。
宜黄强拆后,当地就冒出了一个此中“技艺”高超者,很著名,叫“慧昌”,能唱,“没有1%强拆就没有99%资源拆迁”就是他倡出来的。我们可以把这个“1%强拆论”叫做“慧昌论”,或“慧昌倡”。因为它千夫所指,不为百姓所容,管它叫“慧昌之唱”也不碍。
——既是谬论,其谬在何?
真理与谬论是相对的,就看它握在谁的手里。有时候,真理就是谬论,谬论就是真理。比方“慧昌之唱”,在宜黄官员的眼里,于国,它是真理;于民,它是谬论。在宜黄,为什么有人害怕城镇化?原因很简单,就是宜黄的城镇化手段被搞成了既真又谬的东西,官喜其真,民畏其谬。
——既真又谬的,为什么有人还欣赏它?
欣赏,是因为有价值可从中求得。首先要弄清欣赏的类型。欣赏是讲类型的,有什么样的欣赏对象就有什么样的欣赏类型,不同的欣赏类型其欣赏所获与所求的价值也不同,因人而异。对“慧昌之唱”的欣赏,大概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有需要而强迫自己去欣赏的,边欣赏边工具之,边使用边沉迷之,这类欣赏多为地方政府,是基于工具论或手段论需要却又在城镇化办法上“黔驴技穷”后而形成的;一种是因为无知而不知不觉去欣赏的,边欣赏边无视其存在与发生,边无视边以身说法以身力挺,这类欣赏多是“老百姓”,他们是城镇化的受益者,或受教者。
当然,所谓受益,并不一定是100%的受益。事实上的受益都是被打过折扣的。如果追求属于自己的利益要100%到位,受益者就先要让出“受益者”的身份,先去“到位”,去做“钉子户”,不欣赏“慧昌之唱”的
有时候,当谬论跻身真理之列,谁欣赏谬论谁就获利最大。这是我们时代的悲哀,也是真理忍辱负重在国民个体上的具象。
——该怎么参透它的谬论性?
其一,它给城镇化过程的国民分了类。它的逻辑是将国民一分为二,需要国家以权力相对的及只需政府和气相向的,然后将国民对号入座,媒体谓之“钉子户”的那些人属于前者,政府称之“老百姓”的属于后者。它既然给国民分类,只要国家接受、允可它,国家对国民给出的情感自然就有轻重之分,“国家面前不平等”的现象也就出来了。因为不平等,城镇化里的国民也就有了等级之分。这种等级是无形的,但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因为政府会动用不同的手段与途径对待不同“等级”的国民。
严格地说,“钉子户”就是被歧视的一个“等级”。谁要是被媒体谓之“钉子户”,谁从此就没人靠近,谁就被孤立,被边缘化。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愿意接近“钉子户”就是不想被歧视的等级“染色”。
其二,它给城镇化的大局观定了个错谱。它在我们不察不觉中向我们灌输了一种“大局观”:城镇化的“大局”就是那99%,剩下那1%是“小局”或“局外”。也就是说,占国民99%的“老百姓”才是城镇化的大局,政府为之而观地,是为“大局观”;政府为之而动武也是。而“钉子户”不在“大局”之内。
由它可得:为“老百姓”,为99%的“大局”,“钉子户”是可以牺牲的,可强拆之。
其三,它把政府强权的威力过度夸大了。因为它采用的句式太特别,太具杀伤力,“没有……就没有……”,最害人的是中间那个“就”字,很恐怖,把它放在两个“没有”的中间就不得了,前一个“没有”就成了后一个“没有”的“因”,且是“必然因”,不可推翻、不可缺或的“因”,从而将整个国家三十年间的城镇化全部归功于那1%强拆,将无理强拆塑成了不朽伟大,将强权化的政府塑成了城镇化的英雄,给政府抹黑,谬论自然也也就成了真理。
其四,错把偶然当必然,更错将强拆里的强权过错当成了政府亦喜亦取的手段。它承认强拆只占1%(事实上的比例应该更低),就等于承认了强拆是个小概率事件。
强拆为什么会偶有发生?现行制度及法律滞后于城镇化进度是其偶发的必然性因素,地方政府匮缺人权及维权意识的施政是其偶发的偶然性因素。无论从突发性还是法理性,强拆都是一种偶然性事件,是政府所不希望发生的意外事故,不是政府计划内的或所希冀的城镇化结果。
可以说,从来没有哪里的政府,会将强拆当作一项任务或一种手段写入自己的政府内部文件。若有将强拆视为任务或手段的地方政府,他们也是欺上瞒下去“偷着干”,绝不敢理直气壮公然去干。这种现象其实就是政府施政里的随意性与暴力性现象,它们恰恰是强拆事件的偶然性因素。
——怎么读解它的文化性?
从它的四个谬论性可知,它的逻辑错得很甚。错误的逻辑,只会带来错误的文化定位。更何况,强拆本来就不是一种文化。要是,它也是一种次文化,在法律与道德间游离不去的次文化,地方政府不解中国城镇化风情与内情而糊弄出来的次文化,是暂时的、短命的、随着城镇化的不断规范与不停向前而最终会彻底消失的次文化。换句话,就是当国家没有了城镇化的需要,这种寄生于畸形的地方政府施政里的强拆论也就销声匿迹了,从披着真理衣裳的谬论到满目海市蜃楼的渺无踪影。
雄鸡一唱天下白,“慧昌”一唱天下黑。因为它是歪理,是谬论,就是个穿裘衣的维纳斯。
(三岁定终身,通性真理但不绝对。三岁跑七里,未必是个通性;但在小儿却是今日里最不争的真理。“六一”游岩,全程七公里小儿都是自己或走或行独立完成,替今日里既毒又辣的阳光争了气。两个多月前,小儿已经实现了他人生里的第一次争气。20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