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李庄只有“三板斧”,律师原来是“李鬼”

(2009-12-31 15:54:35)
标签:

法律

公诉人

李鬼

审判长

程咬金

李庄

文化

分类: 头头不是道

李庄只有“三板斧”,律师原来是“李鬼”

老海

 

重庆无事。打黑后,重庆一直平安无事。要有事,也尽是打黑事。

 

从刑拘到开庭,李庄案速战速决,前后只用18天。其实不然。此等小案,一小罪名,以重庆打黑的气势如虹,那简直就是牛刀杀鸡,痛快淋漓自然就不在话下。难怪媒体要誉之为“重庆速度”。可是,到了开庭审理,控辩激烈的那番“持久战”就再也难以重现“重庆速度”了。

 

昨日上午,重庆江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案,期间三次休庭,三次重新开庭。庭上看辩,庭下看戏。庭上法官看控辩,庭下旁听就看戏了。

 

隋唐有个程咬金,上来就是噼里啪啦三下。他浑身的本事就只得这三下,逢人都使将出来,三下之后还是这三下,再三下拿不下,就开始寻机开溜,故被人戏为“三板斧”。三下弄完了,程咬金的“演义”也就完了。昨日庭上也上演了这出“程咬金的三板斧”,旁听席都看了个清清楚楚。各大媒体也都详之以文。

 

甫一开庭,他(指李庄)便语惊四座。当法官宣读完审判员、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名单后,李庄用标准普通话提出异议:“我申请3位审判员、3位公诉人和2位法院书记员集体回避。”旁听席上嘘声一片,李庄认为,他被控伪造证据、妨害作证,两项妨害司法的“受害者”都是当地法院,因此当地法院与他有明显的利害关系,而“运动员不能同时做裁判员”。审判长驳回申请,理由是法律未就集体回避有明文规定。李庄进而提出:“那我逐一申请各位回避。3位审判员申请3次,3位公诉人申请3次,一共6份申请。”审判长同样驳回。

 

这么一个在2007年全国百强律师排行榜上位列第二的资深律师,竟然在庭上法盲到申请庭上所有工作人员集体回避。别说法无依据,只说此举的荒唐,那也是史无前例。更为法盲的是,李庄申请回避的理由居然是因为他是当地法院的“受害者”,“因为当地法院与他有明显的厉害关系”。照他那理,全中国的罪犯都可以申请中国的法官、检察官、书记员集体回避,可以胜利避开审判。因为中国法院与中国籍的罪犯都有着李庄说的这种厉害关系。照他那歪理,中国抓的罪犯都不能在中国开庭,都要送到联合国去审批。照他那荒唐,国家都在申请回避之列。只有联合国或火星人才在列外。只要联合国或火星人不予受理,中国罪犯就可以逍遥法外。李庄的歪理和荒唐,一定能使他的监友阿Q片刻。片刻之后,都会回归昨日庭上的那片嘘声:这哪是申请回避?这不在申请国家回避!

 

在公诉人宣读完《公诉书》后,审判长询问被告有无异议。李庄答曰:“我先提5点申请,在此基础上,我才会提出异议。一,《公诉书》列明的8名证人,今天一个都没到庭,我要求证人出庭;二,我要求对龚刚模作司法鉴定;三,我要求调取看守所的录像、录音,让法院判别我到底有没有诱导龚刚模作假证;四,我要求本案延后审理,因为本案是龚刚模案的衍生案件,应等龚刚模的案件有了定论再审我;五,申请异地审理。

 

第一次申请回避被驳回后,李庄的“第二下”武艺就是以上这五个申请。明眼人都看得出,前四个申请是替第五个申请打掩护的。不死心的李庄仍在作他的“回避”梦。国家已经回避不了,就只得退而求其次,企图回避重庆。“申请异地审理”就是李庄的司马昭之心。穷尽一生所学的李庄,原来也只有这“三脚猫”法律功夫。浪得虚名。法律赋予他的庭上自辩权利和机会,他竟然都用在了明知不可以而疯狂之的浪费上。大字不识丁的程咬金,也不曾愚蠢至此。他那本事不大的“三板斧”还是能中用的,也曾镇住几人吓退几个。李庄的自辩能耐,妇孺周知是窝囊、荒唐、疯狂。你来说说,“二斧”之后,这李庄还像一名律师吗?

 

在两次休庭后,李庄情绪缓和下来,并在法庭上表示愿意配合庭审。随即,法庭调查继续进行。调查过程中,李庄依次回答了公诉人讯问和辩护人提问。但李庄多次把话题扯离公诉人和辩护人问题的核心,而被审判长制止。

 

两次申请,两次休庭。李庄的最后“一斧”明显降了“气焰“,没有了 “头两下”的疯狂和荒唐。但他仍是不依不饶,仍在糟蹋自己原本可以好好地发挥一下的自辩权,多次试图将话题转移到回避问题上。他在庭上的“三板斧”,其实就是为了逃避法律,逃避现实,逃避他所陷入的罪孽窘困。归根到底,还是一个怕字。

 

李庄还是怕了。一种不安分的害怕。怕了重庆。怕了会打黑的重庆。其实,在他内心深处,他真正怕的是我们国家,和我们国家的司法制度。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心有愧疚于国,行有愧对于法,不管是谁,他都会这般恐惧。

 

2009-12-31   老海

 

(文中斜体字悉引自媒体报道)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