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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请管好你的孩子,尤其是男孩

(2018-07-18 09:05:26)

从今天起开始进入“三伏天”,夏日炎炎,酷暑难当,游泳成为很多人包括未成年小孩的“消暑良方”。

近期请管好你的孩子,尤其是男孩

 

但近期,网媒、报纸尤其微信群、朋友圈,屡见“又淹死一个”的揪心报道或是触目惊心的事故现场视频,让人心痛。心痛之余,想提请各位家长,一定要看管和教育好小孩,防范于未然,尤其对于生活在农村的小孩,必须告诫其不能自行下池塘、水库、河流“野游”,一旦出事,后悔莫及,且难辞其咎!

 

(一)孩子的自身注意义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用的民事法律行为。

 

因此,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小孩,其对“水会淹死人”的常识应当明知,尤其对设置了“禁止游泳”等警示标志的水域,更加应当尽到安全注意义务。

 

(二)家长的监管责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父母在教育小孩的过程中,应教育和叮嘱小孩不能到池塘、水库、河流等危险区域玩耍,更加不能下水游泳;且在日常管理中,必须监管到位,一旦发生小孩私下水塘等导致溺亡后果,父母将因“未尽到教育引导和管理监护义务”而承担责任。

 

(三)公共水域管理方的安全保障义务

大型水库等公共水域,除了蓄水功能,往往还是当地百姓的旅游“景区”。因此,对于人流量较大、且事实上也存在“游客”的公共水域,其管理方必须进行妥善管理,禁止下水或靠近水域的,不仅仅要设置警示标志,还应当从“措施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否则,很可能存在“未妥善履行其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和管理义务”的责任,从而对溺亡事故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律师提示:以上仅是针对最为普遍的现象进行的分析,不足以作为个案依据。】

 

温馨提示各位家长:

1、做好小孩的教育和监管工作,无论什么场地,均必须有大人看护才能下水游泳;

2、要为小孩选择安全的游泳场地,尽量避免“野游”,尤其切忌往深水或急流处游泳;

3、建议家长及孩子,通过正规途径,学习溺水自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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