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无戏言,细说试用期
(2018-07-04 21:21:17)分类: 法谈天下 |
每年七月,是高校毕业生求职的黄金期,许多大学生都在求职的道路上奔走。入职工作,一般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对于应届毕业生,实习期是劳动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内容。那么,实习期到底有些什么规矩?有些什么门道?这里专门梳理了几个关于试用期的问题,你把这几个问题看清楚,就可以全面的了解试用期了:
是不是所有的劳动合同都有试用期?
试用期要视具体的劳动合同而定,并非只要是签订劳动合同都可以约定试用期;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期限不满三个月以及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不是不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试用期也是入职工作,试用期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的期限内,不能单独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到底有多久?
试用期的长短并不是由用人单位随意确定的,我国《劳动合同法》有明文规定,具体如下:
劳动合同期限 |
可约定的试用期 |
3个月以上不满1年 |
不得超过一个月 |
1年以上不满3年 |
不得超过两个月 |
3年以上 |
不得超过六个月 |
无固定期限 |
不得超过六个月 |
劳动合同能否只约定试用期?
不能,如果只约定试用期而不明确劳动合同期限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内该怎么计算工资?
试用并不等于白用,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劳动者发放工资,且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是否需要办理社会保险?
试用期内与正式员工一样,均享有同等的权利,包括休息休假、职业安全保障、参加社会保险等等,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为借口而不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不缴纳社会保险费。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用人单位当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如果经试用,劳动者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能否随意适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
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并不能表示用人单位可以随心所欲的滥用权利;用人单位以该理由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有充分的依据、理由等等,否则可能会涉嫌违法解除。
试用期是每位高校毕业生入职后的第一个关键时期,我们一定要搞清楚试用期的相关法律知识,明白自己在试用期内的权利,防止权益遭受损害。同时,我们也应抓住每一个机会,珍惜踏入社会后的第一份工作,为自己开创一个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