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来了:婚姻中的那些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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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的那些事(五)
案例
小张(男)和小李(女)是经人介绍而认识,经过几个月的相处,彼此感觉不错,两人就举办了婚礼,到民政局领了结婚证。婚后,小张投资经营着一家小型的服装厂,小日子过得不错。后来生意越做越大,小张的应酬也越来越多,身边开始有了别的女人,而他也开始混迹于各种牌局及赌场之中,小李为这些事经常和他争吵,每次吵到不可开交的时候,小张对小李就是一顿毒打。现在小李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想结束这段婚姻。

(五)家暴
据最高法去年统计,全国约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妇联系统每年受理4到5万件家暴投诉;近10%的故意杀人案件涉及家庭暴力。
1、什么是家暴
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参照规定执行,这意味着同居暴力也被纳入其中。
家庭暴力主要分为经济的虐待、身体的虐待、社会性的虐待和性的虐待等。
2.相关法律规定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3.面对家暴,如何处理
(1)收集、保留证据
A.暴力现场物证:毁坏的物品等。
B.书证:加害人的悔过保证书、悔过书、具有认知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证言、威胁短信、录音录像、网络聊天、微博等电子信息等。
C.有关部门和机构的记录和资料:警方报警记录及案卷资料,鉴定机构出具的伤 情鉴定书,妇联、社区等组织的求助记录、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电子证据、医疗病历等。
拨打110报警,保持与警方的良好沟通与联系,以便得到及时救助和保护。
(3)通过诉讼程序,向法院起诉
(4)申请法律援助机构予以援助
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律援助机构都是司法部门的下设单位,预防婚姻家庭纠纷,制止家庭暴力,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等是他们的重要工作。目前,家庭暴力案件也多被移送到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律援助部门,因此,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机构予以援助。
(5)寻求民政部门救助
对面临危害或无处可去的家暴受害者,民政部门可提供临时庇护救助,当地的求助站可以安排短期的免费庇护居住。
(6)找妇联与社区干部帮助
可以求助妇联或社区,可以家庭回访或主动介入的形式,请她们给予支持、协助或调解。
(7)申请人身保护令
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必须受理,人民法院一般情况下在72小时要做出裁定,特殊情况须在24小时内做出。
4.特别提示
实施家庭暴力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非家庭成员、但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构成家庭暴力。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根据《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小张对小李的家庭暴力,在离婚之前,小李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离婚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小张对小李施暴,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文 / 紫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