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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好文:为他人提供保证,您考虑清楚了吗?

(2016-07-28 20:27:52)
标签:

保证

一般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

诉讼时效

分类: 法谈天下

  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对自己为他人提供保证而面临的法律风险缺乏了解。一旦他人无法履行债务,保证人不得不以自己的资产为朋友或亲戚还债,更有甚者,因保证而倾家荡产。今天,秦联律师就为大家讲一讲为他人提供保证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

 

一、保证的方式有哪些?

保证责任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1.一般保证是指,在通过诉讼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债务人仍不能承担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保证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偿还能力的限制。

 

3.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能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吗?

    根据《担保法》第4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保证人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保证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保证;

2.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

3.反担保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手续或转交占有。

 

三、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能否向债务人追偿?

    根据《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因此,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无论是一般保证责任还是连带保证责任,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四、债务人转让债务,保证人还要承担保证责任吗?

    在保证期间,如果债务人经过债权人的许可,并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仍需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在保证期间,如果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但债权人未能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具体而言,债务人转让债务,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形下,保证人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1.债权人不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

2.未经保证人同意;

3.保证人未以书面形式同意。

 

五、保证的范围有哪些?

保证的范围包括:

1.主债权及利息;

2.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3.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因此,如果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保证责任范围,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

 

六、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多长?

 

1.保证期限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限不明的按照法律规定为6个月。

2.如果保证合同约定要保证至还本付息的,保证期限为2年。

3.保证期限届满后保证人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七、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八、哪些情况下保证人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

()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温馨提示

 保证人在提供保证时,需要注意如下问题:

1.注意主合同的效力;

2.审查债务人的偿债能力;

3.注意保证的金额、保证范围,以及保证方式;

4.注意保证期限问题;

5.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债务人提供反保证。

 

/方言 北京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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