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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丢了找不回(原创)

(2010-09-06 07: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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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帽

金箍棒

钢笔

芳心

潘金莲

爱情丢了找不回(原创)
   他是在读大学的时候认识她的,他跟她是大学同届同系不同班的同学,在大一新生报道那天,几千名新生排队等候办理注册,他排在她后面,看不见她的脸,但看身材就知道她可以进美女的行列。果然她回过头来笑了笑,俨然一美女。从那一天起他就记住了她的笑。阴天的时候,想一想她的笑,心里的乌云就会散去。

那时候,他已经自己找了一个女朋友,女孩是高中同学,人长得也很水灵,在学校里时是公认的美女,而他除了学习优秀以外,一点优点也没有,长的相貌平平,让人连看十几眼,也不会记住他。人家送给他一个绰号,叫他什么“武大郎的哥哥”,但他文笔很好,写的文章和诗歌经常在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还得过全国性的文学大奖,但他喜欢她,知道自己身上优点少,就别出心裁地用自己的优势向她进攻,优美的散文和高雅的诗歌,连番地向女孩进攻,果然没有多久,那个女孩就把他约到了学校外的小河边上,那时候他很穷,想给女孩买点什么东西做纪念,但他买不起,他就把自己常用的一支钢笔送给了她,但是女孩说:“我不会接受你这么贵重的礼物,你还用它写文章呢,那么多的好文章,都来自它的肚子里,我不喜欢夺人所爱。”他坚持要送,女孩没有办法就留下了钢笔帽,坚决地把钢笔还给他。他觉得自己实在离不开这支钢笔也就不再坚持。 他和女孩之间,女孩一直是他眼睛里的风景,一直驾驰着他心里的那个方向盘,如果没有那个女孩,他的驾驶技术再高,他也会觉得要栽倒在山沟里去。

但真正能够获取女孩芳心的绝对不只是一个钢笔帽,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情,让他和女孩的感情接连升级,产生了高温天气。记得有一次,班上的同学拿女孩逗乐,说她长得和古代里的潘金莲一个样。有个男生还阴阳怪气地说:“自以为潘金莲作古了几千年,再也见不到她了,想不到她就坐在这。”另外一个同学高声喊:“她不是潘金莲,她是现代版的白骨精。”这个喊她白骨精的同学善于恶作剧,他画了一根孙大圣的金箍棒送给了傻了的他,并且神秘兮兮地对他说:“你以后就是这金箍棒的主人了,你要用它降妖除怪。”那个同学所画的那根金箍棒迎风而落,棒下是被砸扁了的女孩。

     女孩看到了这幅画当场就要撕了,俏丽的脸颊上再也没有了春天般的笑意。他想安慰女孩就用没有钢笔帽的钢笔,在金箍棒的下边画出来一双大手,从女孩的头顶上牢牢地托住了金箍棒。于是,一个可怜楚楚的小女孩就这样轻而易举地获救了。从这以后,他就彻底地俘获了女孩的芳心,他们每一次约会的时候,女孩总是说:“你是我的恩人,我被你从金箍棒下面救了性命,我的命今后就属于你了。女孩要过他那只钢笔,把钢笔帽套在钢笔上说:“我们见面了,也让它们见一下吧,我不想让它们分开许久。”分开的时候,她把钢笔帽重新放在怀里,看得出来她非常珍视。

情人节这天,他看到好多男人都给恋人送玫瑰花,可他送不起,昨天写了一首小诗换来的十元钱的稿费,已经让他请客了,同学们要他庆贺庆贺,他就用这十块钱买了糖果、葵花籽什么的。但是女孩依然觉得很幸福,女孩说:“有您这支钢笔帽,我就很满足。”

后来,他考上名牌大学,而女孩落榜了,他劝女孩复读一年,女孩说:“成才之路不是从读大学开始的。”女孩坚持自己走出一条路,她最终放弃了复读的机会。

他的心在挣扎,当初爱上女孩是因为她长得漂亮,其实她是班里头号的笨蛋。他现在已另有新欢,而现在结识的女孩和当初的女孩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从前的那个她只是一个几百学生里边产生的校花,而现在结识的那个她,是几万学生里边产生的校花,黑白的电视机怎么可以和彩色电视机比较,黑白电视机注定被淘汰。况且,刚结识的那个她,家庭条件很优越,听人说她的老爸是开公司的,比开汽车的人有钱多了。从前他想要是自己考不上大学,就去做一名手握方向盘的司机,车轮子一转就会赚来金钱。但是他现在已是一名大学生,怎可以还干那种低人一等的差事呢?俗语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嘛!

他写信给乡下的女孩,告诉她不要等了,女孩写了几封信给他,他连兴趣看也没有,接着就把信扔进了垃圾桶。他最后写一封信给女孩,要她死了这份心。

他的心都放在现在的女孩身上了,他给她写情书,发短诗,用自己的才华照样俘获了她的芳心。大学没有毕业,两个人就结婚了,结婚以后生活过的很拮据,他原以为她开公司的老爸会帮助他们,但她的老爸因为贪污问题被关进了大狱,他所有的希望顿时破灭。

当初恋爱时他爱上她,不只是她的漂亮,原因是她还有不凡的背景。他看到周围的人不是开店就是开公司,各个事业有成,过着富裕充实的生活,羡慕的牙根发痒。她也开始每天埋怨,说他窝囊,说他养不起自己的女人,说他连一个大街上的乞丐都不如。乞丐还知道拣点垃圾换点钱,但是他每天两手空空地回家,男子汉的尊严真的是让他这种人给丢尽了。她觉得那些每天都往家里拿钱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男人要不有地位,要不有前程,要不有财富,要是什么也没有,他就该是光棍二百五。觉得他没出息,没有什么钱不说,还坚持每天吟诗作赋。从前觉得那叫风流,现在才觉得那叫狗屁。她不愿再跟他过苦日子,于是主动提出离婚,各走各的阳光道。

离婚以后,她嫁给了一个有钱人,过上了有面包的生活,吃和穿在用不着发愁了。他除了恼恨她无情,更多的是开始怀念起从前的那个她,他觉得从前的那个她,才是自己的真爱,对自己才真的是一往情深。

老家的人都骂他是陈世美,考上了状元就忘了糟糠妻。他孤独的时候,几次提笔想给女孩写封信,表示自己的歉意,想和她言归于好。但是碍于面子,这件事又搁下了。

  最美的恋情是初恋,初恋的那个人,令人毕生难忘。他也不例外,心事重重的时候,总是想到原来的女孩。他觉得女孩已经把根扎在了心里,如果把根拔出来,他这棵大树就得死。

大学毕业以后,他想找份体面的工作,但是接连去了几家公司都先后碰壁,心灰意冷之下,他就去了一家报社做校对工作,但心里烦躁,报纸上经常出现错别字,总编说他工作不认真就炒了他的鱿鱼。后来他从报纸上发现有一家大公司正在招聘,要求学历在本科以上,他觉得自己很符合公司的要求,信心十足地到公司面试,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公司的老板不是别人,竟然是那个从前的她。他大吃了一惊,一时怔在那里不知道说什么好。

原来,从前的那个她,自打高中落榜以后,不顾家里人劝说,放弃了复读之路,她坚持自己创业,没有几年时间,由一家小规模公司发展成数万人的大公司。所以说,行行出状元,条条大路通罗马,这话一点也不假。脚下的道路并不是从大学开始的,从其它的路途上信步走过,也会留下闪光的足迹。

女孩最后见了他一面,亲手还给了他那支钢笔帽。女孩说:“这爱是你的,我不再保留了。”

他后悔极了,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爱情丢了找不回,趁她未丢,好好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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