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的伦理 赵普
(2014-08-14 10: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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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危机救助人道生命 |
分类: 自杀及心理援助技术 |
救人的伦理
赵普http://blog.sina.com.cn/zhaopucctv
云南鲁甸地震,大自然再一次展现无常与暴虐。和以往地震救援的情形相似,废墟下可能埋着一家人,老弱妇孺同时幸存,先救谁呢?以救援的专业判断,次序应以救援所带来的风险排列,即不论徒手或机械,当从救援次生风险最小的开始,而不是按照一般性别、年龄、身体状况来排序。但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并不容易判别救援次生风险,顶起这一堵残垣,却塌下另一堵断壁。还不止于此,很多时候是母子、父女、兄妹、夫妻等处于同一困境下,都命悬一线,无论先救谁,都可能产生残忍的结果。这时,施救次序就不只是单纯的专业问题,也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伦理问题。
有个虚拟故事。风雨交加的晚上,一个人在街头遇到三个人需要帮忙。一个是腿脚不便的老奶奶,一个是救过他一命的大夫,一个是他暗恋许久的漂亮姑娘。可他的车只能搭载一人。大夫代表报恩,老奶奶代表救急扶弱原则,暗恋姑娘则代表私心。如果按照救急扶弱原则,当然应该先救老奶奶。但也有人臆想出貌似完美的方案:驾车人将车交给大夫,请他送老奶奶回家,自己留下来陪着暗恋女孩躲雨待援。
又比如有人提出一名教授和一名农民同时落水,落水点离岸距离相同。先救谁呢?这是一个典型的中国式问题。从1980年代初期,第四军医大学学生张华跳进粪池救老农时献身引发热议始,到这些年对类似事件的反复讨论,表面看是评估生命价值,但实质是“爱有差等”。“爱有差等”是基于血缘、地缘的熟人社会伦理原则。这一原则会指引你判别生命价值,决定你的救助次序和方向。而现代慈善信奉无特定对象、无需相识相见的“陌生人伦理”,不论被困者的身份、地位、贡献等等,救人者只是完成自己的社会责任契约。如果按照“爱有差等”原则,我们就会陷入妈妈和老婆同时落水,应该先救谁的伦理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