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都在盼着发年终奖,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经理、薪酬主管们也都在忙着年终奖的事。
同样是为年终奖忙碌,但不同的公司忙碌的程度、忙碌的方法差异很大。
大体上可分为两个极端情况:
一种情况是:人力资源负责人尽力领会公司领导意图,和财务部门反复沟通,力图设计出一个能让公司领导满意的奖金分配方案,薪酬主管和绩效主管被大量的基础数据搞的晕头转向,一稿又一稿的测算、调整,疲于奔命。员工对年终奖都心里没底,只有等待的份。
另一种情况是:薪酬主管和绩效主管拿着年初制定的奖金方案和绩效考核结果,用一些公式去测算出每一个人的奖金,把测算结果提交给人力资源负责人,人力资源负责人只需检验测算方法是否符合年初确定的方案,之后轻松的交给公司领导审批。员工对自己能拿到多少年终奖事先也有个大概的估计,虽然不是很准确。
如果您是人力资源管理者,你希望怎么做?
第一种方法,年初没有制定奖金方案,所以年底才这么忙。忙点倒没有关系,重要的是没有用好奖金。
奖金的作用是什么?是激励人去达成组织和个人的目标,分享成果。如果员工不知道努力工作一年之后将得到的回报,其努力的动力就会有所降低,组织目标的达成也可能受影响。如果员工年初就知道做事做到什么程度就会得到多少奖金,其行为与收获的关联性清清楚楚,那么奖金方案就会起到激励作用,组织的目标就容易达成。
从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角度来说,花一样的钱,还不如年初就拿出奖励方案,起到激励效果。
赚了钱再去考虑如何分钱是件容易的事。但年初就拿出分配方案,难吗?难不难起决于管理基础和工作方法。最常困扰的问题是:年初如何知道有多少钱可分?没关系,只要设计的奖励方案既和员工个人的努力结果挂钩,也和企业的经营结果挂钩,这个方案还是不难拿出来的。
也可能有的管理者觉得年初把奖励方案设计得太刚性,会自己捆住自己的手脚,失去了灵活性和随意处置权。这个问题也有简单的解决方法:就是把奖金的大部分年初就明确设计成刚性方案,少部分设计成比较原则的弹性方案,牺牲一点事前激励的效果,保持一定的灵活性。有一定管理基础的企业也可以参考这个方法。
我不是完全反对事后激励。事前激励效果立竿见影,事后激励效果虽然不那么直接,但方案设计得好,会有长期激励效果,但设计难度更大,而且超出人力资源单一运营职能,需要在企业战略、文化层面进行系统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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