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丽水(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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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丽水(之二)
商子雍

云和县有一白银谷,为明代银矿遗迹。谷中小村竟有一颇具古风之院落,现已辟为茶社,大碗粗茶,让饮者大呼“痛快”!
和书法家野马。南二环那套新房子的客厅里,就悬挂着野马先生的书法作品,内容与茶有关,吾甚喜矣!
这样的小街,经过前30年的革命性破坏和后30年的建设性破坏以后,在中国大陆已经所剩无几了。罪孽深重啊!

很想进去问问老板(或老板娘):门外广告上写有“上网、赏景、聊天、咖啡、茶艺、音乐、艳遇”等功能宣示,如果我掏钱在此消费,却无有“艳遇”,索赔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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