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黔高速路上那辆大巴里的“民意”暴力
(2009-12-26 07: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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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渝黔高速路上那辆大巴里的“民意”暴力
商子雍
让人扼腕叹息的是,在对两位农民工兄弟实施暴力驱赶以前(据描述,当时,一个身材高大、很强壮的男乘客走来,像拎小鸡般抓起虚弱的陈国芳往过道拖,另两个男乘客见状,也凑过来把张大有同样往过道拉),全车近30名乘客,还以举手表决的方式,给这种明目张胆的暴力,提供了一个“一致同意”的所谓“民意”根据。
本来,对上述消息,我虽感吃惊,却并不奇怪,尽管在网上面对之时,心中感到了一种彻骨的寒意,但并不想就此说点儿什么。然而,从一家纸媒上读到一则评论,其中对渝黔高速路上那辆大巴车里的施暴者,竟多有辩解之辞、饱含宽容之意,这就让我很有点儿是可忍孰不可忍了!
此评论称:“对于那些撵感冒者下车的乘客,笔者以为他们也是弱者……在当时的情况下,他们进行‘民意’表决,将戴口罩的乘客撵下车,在相当程度上也是无奈之举。毕竟,每一位乘客的健康权都很重要,而作为长途大巴的司机,也有安全运送旅客的义务。”
忍不住要问的是:难道患有普通感冒的两位农民工兄弟(感冒的原因还是大巴在行驶中空调发生故障),他们就不是“健康权都很重要”的“每一位乘客”中的成员?难道大巴司机对他们,就没有“安全运送”的义务?
为了保障自己的健康权,就粗暴践踏他人的健康权,发生在渝黔高速路上那辆大巴车里的“民意”暴力,恰恰是反映了人性中恶的一面。且不说近30名乘客“一致举手”这么一种“程序”也多有可指责之处(比如,是否存在个别品质极端恶劣者,利用同车乘客的私心和怯懦,并通过举手表决这么一种并不能真正反映每个参与者真实心愿的方式,最终扭曲了民意),就算程序并无纰漏,表决结果也果然是近30名乘客的真实愿望,也无法掩盖把两个患病的合法乘客,用暴力手段驱赶到月黑风高的冬夜里的实质上的不正义。用“无奈之举”给这种暴力涂脂抹粉,往轻里说是拙劣,往重里说可就是无耻了。
前面提到的那则评论的作者,还要求我们“不必对撵人者过分谴责,而应对他们有适当的理解”。这是什么话?理解恶人,宽容暴行,如果整个社会依了这种歪理邪说,真的如此行事,那岂不是有可能会导致那种为了保障自己的权利,就肆无忌惮地对弱者施暴、置正义于不顾的缺德者越来越多吗?
为了使我们的社会能够保持最起码的道德底线,我们必须严厉谴责渝黔高速路上那辆大巴车里的施暴者,也必须严厉谴责为这种暴行拙劣辩解的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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