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于2009年3月19日《西部网评论频道》
3·15我们该做什么?
商子雍
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里,人们主要以自给自足的方式进行消费,故而所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的问题,基本上是不存在的。短缺经济的时代,物质极度匮乏,老百姓能得到一点儿果腹蔽体之物已属不易,哪里还敢去説三道四!而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但带来了物质的丰富,也唤醒了草民的维权意识,消费者的权益,遂顺理成章地被整个社会关注。
但凡文明、合理的社会,为了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总会殚精竭虑地在消费者周围建造起如下四堵“防火墙”——
一曰企业的道德自律;
二曰公权部门的法律规范;
三曰媒体的严格监督;
四曰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在以上四项之中,前三项至关紧要;而第四项呢?恕我直言,作用恐怕非常有限。这是因为,没有哪个消费者能炼就识别一切伪劣商品的火眼金睛,所以,一旦前三堵“防火墙”不起作用,虽人多却势不众的消费者,怕是就只剩下任人宰割的份了。发生在2008年的“三鹿”毒奶粉事件,不就是这样的吗?“三鹿”集团缺德,高管受审;公权部门失职(甚或是渎职),首长丢官;媒体呢?就在“三鹿”出事儿前不久,CCTV新闻频道在《每周质量报告》里播出了特别节目“中国制造”的第一集,名曰《1100道检测关的背后》。这一集专题片的内容,是为三鹿集团歌功颂德。专题片以一种不容置疑的姿态告诉观众:CCTV在对三鹿婴幼儿奶粉的生产过程进行了详尽调查后,所了解到的中国婴幼儿奶粉标杆企业三鹿集团过硬的产品质量和科学、严谨的过程管理……如今,不法企业为捂住负面消息给媒体记者发“封口费”已是公开的密秘,要问的是,CCTV如此卖力地给“三鹿”凃脂抹粉,是否有人收了“开口费”?——在这种情况下,纵然消费者并不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又岂能阻止有毒的“三鹿”奶粉横行无忌,作孽市场,造成的局面,就只能是“后果很严重,百姓很遭罪”了!
行文至此,文章题目之所问“3·15我们该做什么?”好像已经有了答案,这就是:去强调提升企业的道德水准,去努力唤回媒体的职业良心,尤其要去呼吁强化公权部门依法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然而3月15日一大早读报,一家媒体头版的通栏大字标题却是《今天去学辨别假劣产品》。如此这般地突出3·15消费者权益日的重点,也算是独具只眼吧——我只能摇头苦笑!
老百姓掌握一点儿辨别假劣产品的本领是可以的,但这只能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辅助手段,最主要的手段必须是有关公权部门的依法监督管理。打一个未必十分贴切的比喻,主人花钱雇了保安,就无须自己天天晚上蹲在门口守夜;同样,我们依法纳了税,而税款又供养着众多的负有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公务人员,那又有什么必要把让老百姓“去学辨别假劣产品”当成3·15这一天的主要任务,在报纸头版大声疾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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