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于2008年3月24日《西部网评论频道》
实至名归的罗雪娟
商子雍
作为一名世界顶尖水平的游泳运动员,罗雪娟早已经实至名归,2004年她在雅典奥运会上夺取的那块金牌,就是她运动生涯的一个圆满句号。在罗雪娟从你追我赶的碧波池里淡出几年以后的今天,再一次用实至名归这么四个字来表达我对她的崇敬,是由于在网上读到了这样的新闻:希腊奥委会正式确认,罗雪娟将成为在奥林匹亚从希腊人手中接过北京奥运会火炬的第一个中国人。
和在竞技场上凭借实力夺冠戴金的那种实至名归相比,成为在奥林匹亚从希腊人手中接过北京奥运会火炬的第一个中国人,显然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实至名归。具体来说,在中国,像罗雪娟一样在奥运会上拿过金牌的运动员多了去了,比如跳水的郭晶晶,比如打羽毛球的林丹。但恕我直言,鉴于此二人或在运动场上、或在赛后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过恶劣表现——往轻里说,也是不当表现吧,所以都没有资格前往奥林匹亚从希腊人手中接过北京奥运会火炬。至于马俊仁、王德显麾下的那些长跑女将,哪怕她们的比赛成绩再显赫,并且也不曾像孙英杰一般服药参赛被生擒活拿,但由于师从的教练或有用药现行,或有用药嫌疑,故而她们受到“拖累”,无法如罗雪娟一般在高层次上实至名归,亦属情理之中。明白了吧,要想成为在奥林匹亚从希腊人手中接过北京奥运会火炬的中国人,既要有出类拔萃的竞技成绩,更要有感人至深的人格魅力,简单一点儿表述,就是必须德艺双馨。
罗雪娟,恰恰是在德和艺这两个方面都无可挑剔,特别是她对兴奋剂旗帜鲜明的深恶痛绝,更是让人肃然起敬。
我一直认为,兴奋剂泛滥,是竞技体育让人无法忍受的丑陋。何以会如此?原因之一是有人力图以竞技体育的成绩来证明自己国力的强大甚或社会制度的优越。这一方面的典型例子是前东德,由官方组织和安排运动员服用违禁药的不道德、不人道行径,已经成为人类体育史上最令人发指的丑闻。
原因之二是经济利益的驱动,俗言之即“全是让钱给闹的”。金牌到手便意味着金钱到手,此种情势无管在中国外国都已是不争的事实。“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而“勇夫”中就不乏胆大脸厚,敢于蝇营狗苟、巧取豪夺的角色。这一类的例子举不胜举,在此,就不必赘言了。
中国的竞技体育界是否与兴奋剂有染?答复当然是肯定的。只不过最初对此类丑闻(几乎全是在国外比赛中被查出)基本上是秘而不宣。后来倒是有点儿尊重老百姓的知情权了,却又常常以“误服”为借口来搪塞。这种辩解别说外国人根本不信,就连中国人也觉得十分可笑。真正重视对兴奋剂的查处,是在一次洲际综合运动会(好像是1994年广岛亚运会)的游泳比赛中,违禁者大面积被人生擒活拿以后。但尽管如此,比起某些发达国家,我们在这件事上的表现仍然不怎么样。比如,美国的琼斯和中国的孙英杰都是服药东窗事发的主儿,但前者被法院判刑入狱,而后者则有法院参与出演一幕“荒诞剧”,以判决书的形式宣称,是一位师弟兼崇拜者的男士,出自帮忙的“崇高”目的,给孙英杰所喝的饮料里下了药,而所下之药,是从天安门广场附近的公共厕所里捡来的。两相比较,出丑的不仅仅是中国的竞技体育,更有中国的法院。
罗雪娟的脱颖而出,是在广岛亚运会中国游泳队“大意失荆州”以后——之所以这样表述,是因为听说在中国体育界有如下的说法:“抓住了是兴奋剂,抓不住是高科技。”因此,我们完全可以称罗雪娟为“出污泥而不染”。而她自己也曾公开宣示:“泳池中的水不太干净,但我是干净地站起来的。”本来,抨击“泳池中的水不太干净”并飞罗雪娟的职责,促使她义无反顾地做了这件“引起了一些人憎恨”的事的动力,是一个运动员的良知,是跳动在她胸腔里的那颗真正热爱中国的心。
新闻里说,罗雪娟成为在奥林匹亚从希腊人手中接过北京奥运会火炬的第一个中国人,是由希腊奥委会正式确认。但我想,在被希腊奥委会确认以前,罗雪娟肯定是获得了中国的有关方面郑重推荐。这种推荐,显示出中国有关方面的一种态度——罗雪娟这样的不但自己不服药,而且敢于公开抨击服药的奥运会冠军,有资格获得从希腊人手中接过北京奥运会火炬的崇高荣誉。但愿这种态度,能促使中国的竞技体育越来越远离兴奋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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