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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民睡上安稳觉不应是城市难题

(2008-05-08 11:24:55)
标签:

家政工

噪声扰民

公民

郑州

杂谈

让公民睡上安稳觉不应是城市难题
——为郑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鼓与呼(之二)
中原网  日期: 2008-05-08  来源: 郑州晚报  
  □本报首席评论员 闵良臣
  这个话题,新闻说,评论说,似乎已成为顽症。当下郑州要创建全国文明城,真不知借此“东风”能否彻底医好此顽症。
  城市要发展,自然要建设,要建设就不免会弄出“响声”,这都在情理之中;而况我们的建设既不是“蚂蚁搬家”,也不是燕子垒窝、蜜蜂筑巢,而是要建混凝土的高楼大厦,这一点,对于长期生活在城市的公民而言,没有人不理解。问题是,不论建什么,你都没有理由要打扰公民夜间正常休息。换而言之,城市中有多少大小困难都能解决,而保证公民睡上安稳觉,也不应成为城市难题。再说,有关部门如果连夜间噪声扰民都管理不好,连这个城市的公民睡上安稳觉都不能保证,那就要问一句:你们还能做什么!若是再提到“政治高度”来说,一个城市如果不能保证它的公民睡上安稳觉,还谈什么“以人为本”,又如何构建和谐社会?
  然而,先不说切身感受,只要到这个城市政府网站浏览一下,就不难看到有多少这方面的投诉,而这些投诉又都说明了什么。我们不是讲要各司其职吗?或者你负责城市拆迁,或者你负责城市治安,或者你负责城市环保,如果发生不断甚至长期夜间噪声扰民,这些部门又作何感想?能不能说是你们的工作没有做好,应不应该拿你们是问?要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既定国策,更是大势所趋,可如果连公民夜间正常休息都保证不了,还谈什么“服务型”?退一步说,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每月按时领着纳税人支付的薪水,却没有做好应该做的工作,是不是应该有愧?现在家政工这一行当在全国大中城市已相当普遍,家政工作者如果没有把业主要求做的工作做好,或者是没有按照业主要求的去做,业主即有理由拒付或酌扣工钱。当然,政府部门与做家政工应该有所不同,可如果我们在大会小会上只要承认政府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那么,我看在政府工作人员为百姓服务与家政工为业主服务这一点上就没有实质性的区别。现在公民对政府有关部门的“服务”有意见,实际上就等于是说政府有些部门的“家政工”干得不好。
  干得不好,就要批评,甚至要扣“工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不能算百姓刁难。而况不论从网站上的投诉还是亲身感受,我们的百姓大多数都还是“温良恭俭让”的,不是忍无可忍,他们都会忍了。这难道还不能令我们有关部门感动吗?所以说,单就影响夜间休息这件事来说,如果让公民到了投诉的地步,那肯定是因为有关部门的工作做得实在太差——而中原区大岗刘拆迁工地就一直差强人意,在笔者做此文前夜,仍然是彻夜噪声扰民!
  不久前读到一篇别的城市的也是谈有关噪声扰民的文章,觉得说得很有道理,抄在这里,供我们这座城市有关部门参考:“城市是人为的,也是为人的。高楼拔地而起,马路越修越宽,而市民的生活状态却像纸一样脆弱,随时有被干扰的可能,随时有被打断的可能,这样的城市,其整体表情,其运行状态,都是粗糙的,鲁莽的,缺少人性的细微体察的。”还说:“城市建设施工要尽可能减小对正常生活的影响,根本不是什么高要求、大道理,这样的要求要市民反复来提,这样的简单道理让人反复来讲,只能说明有关部门的工作还不能令人满意,急需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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