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把公众的归还公众

(2008-02-22 15:24:55)
标签:

我记录

我的生活梦想

杂谈

把公众的归还公众
中原网  日期: 2008-02-22  来源: 郑州晚报  
  马上评论
  □陈君琰

  长期以来,我们的全民体育现状是这样的:一方面,大批热爱体育锻炼的人们没有体育场馆和体育设施可用;另一方面,公办学校大量的体育设施像一座座孤岛,把体育爱好人士拒之门外。这,是多么不和谐的社会现状啊。
  毫无疑问,学校体育设施不是私有财产,它的建设与维护资金是来源于纳税人的,属于典型的公共设施,本来就有义务为公众服务。同样重要的是,纳税人的钱建的公共设施,理应把社会效益发挥到最大化,即让更多的人去享受公共设施。否则,管理部门就有失职之嫌。事实上,国际上开放学校的体育设施,一直就是一种通行的做法;在国内,一些大中城市的学校体育设施也早于我们这个城市向市民开放了。
  现在,郑州市决定开放学校的体育设施,并向市民征求意见,表现出了政府与时俱进的公共服务进取精神。
  至于学校的体育设施的开放程度,即应不应该收费和怎么收费,相信市民会提出很好的意见,也相信主管部门能认真吸纳市民的意见。这件事,一方面牵涉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又可以检验政府“执政为民”的意识,只能把它办好。
  开放学校的体育设施,我们郑州已经落后于不少大中城市,从另外一个角度说,也是我们一个有利的因素,因为我们可以吸取别人的经验,做到后来而居上。
  在这里先提一条意见吧:希望这件事的决策程序紧凑再紧凑些,让市民在奥运年里,尽早能到学校的体育场馆里尽情撒欢。新闻见A03版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