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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法本无争,争即失道义

(2009-01-02 19:46:30)
标签:

道场

佛法

佛事

道义

干女儿

杂谈

分类: 佛海拾贝
问:请问什么样情况下,须赶快离开是非斗争的道场?

  答:这个道场真的有人斗争的时候,这个道场没有道,都是争名夺利,那赶快走。我在早年遇到这个道场,他请我去讲经,讲了一半,这里面的常住吵架争地位。因为道场新建立的,主持底下有几个徒弟到处化缘,每个人化缘多少,说我化得多我要做当家,那个说我化得也不少,我要做维那,都在那里争,争的不平,天天吵架。我到台中把这个事情告诉李老师,李老师说赶快离开。我说经没讲完,没有讲完不要紧。我就离开了。如果真正听经、学道,哪里会有争?《六祖坛经》上讲得好,“此法本无争,争即失道义”,佛法没有争的,争,道心就没有了。道心没有了,这个地方就不是道场,就是是非场,学道的人赶快离开。(净空法师·答香港参学同修之七十五 2007/8/17)

  问:有许多人学佛,不明道理,被人拉着到处认儿女、搞帮派,破坏佛法。请问这算不算自己学佛的魔障?将来又会有什么样的果报?

  答:这个情形,我想可能有。在道场里面,真的有搞帮派的,有认什么干儿子、干女儿的。甚至于在家人里头,还认出家人做干儿子、干女儿,真有这些事情。这个错了,这是破坏佛法,佛法戒律里头没有,而且禁止。这叫人情佛事,人情佛事将来的果报都在三途。为什么?他破坏佛法的形象,这个罪跟破和合僧的罪是相等的,佛法讲等流罪,你跟他是同等的,那这个罪是阿鼻地狱。所以古德常讲“地狱门前僧道多”,这个话不是没有道理。如果我们不懂教理,不守清规,用人情做佛事,哪有不堕地狱的!(之九十二 200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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