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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立案诉讼考虑预判杂谈 |
分类: 螺集哨 |
是否提起一个诉讼,
你需要考虑……(3)
2. 规则与原则
(1)法律规则的本意
按照学理,法律解释的方法一般首先采用文义解释,在实践中,最为重要的却是目的解释。只有通过目的解释才可以阐释清楚法律的本意进而正确适用法律。目的解释在很多情况下可以否定依据其他解释方法得来的结果。
(2)原则的影响
按照法理,在穷尽规则前,不得援引原则做为直接依据,但实践中,原则常成为裁判依据。一些案件如果完全按照法律规定判,没有问题,但是在情理上看又不太合适。所以在具体案件中,还是要将规则和原则同时考虑。
3. 当事人视角:成本分析和当事人的判断
(1)成本分析
诉讼成本大于胜诉利益要考虑是否提起诉讼,败诉结果与原本要履行的义务相当,那么即使败诉也要坚持到最后。
大多数案件而言,诉讼的成本总是大于收益。当事人往往耗费巨大的人力,财力仅是换回本来就应该得到的东西。调解与和解是绝大多数案件最好的结果。当然有的案件还会夹杂着诸如,商誉、品牌价值、合作关系等等因素。也不能简单的拿胜诉利益与投入成本做对比。成本分析应该是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选择最合适的方案。
(2)当事人的判断
律师需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看待案件的是非曲直。法理无外乎人情,当事人的朴素的价值判断往往能够指明裁判的方向,实际上,民法的原则往往也就是当事人看待纠纷的角度。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仅从法律依据出发,能够为当事人争取更多的利益。另外当事人对于案件的内心确信和求胜欲望,也能够影响裁判。
总之,在决定是否提起一个事实知识,预判一个案件的胜败需要综合各种因素,但关键是迅速地对基本事实和法律适用作出判断,这不仅需要法律人的思维也需要当事人的思维。要依据职业经验造就的法感,也要促成当事人对案件总体判断的形成并加以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