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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性辩护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心证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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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性辩护
程序性辩护愈发受到律师关注,而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是程序性辩护过程中的重点,但具体应该在哪一环节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却让不少律师产生了疑惑。
若是在审前程序中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成功,追诉机关往往会补充新的证据,使得排除非法证据的效果降低;若是在法庭审判时才提出,则又得不到法庭的准许,且因为法官已提前接触到该证据,会影响法官的心证。即使能够排除非法证据,对于法官来讲也仅仅是“形式上排除”,而难以做到“实质上排除”。
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最好能在庭前会议环节提出来。这个申请如果理由充分,也有助于推动法庭启动庭前会议。
实践中申请法院启动庭前会议也存在一定难度。因此,在申请召开庭前会议时,一定要做好准备工作。比如,清晰非法证据的认定标准,了解启动庭前会议的流程,特别要书写出一份合格的申请书等。
当然,即使律师在庭前会议中据理力争,也不一定能让检察机关撤回相关证据。因此,还需要法庭在审理时启动正式的调查程序,并由检察机关承担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证明责任,这种证据还需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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