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读“15岁少年猝死网吧我犯的错误”

(2008-10-08 17:58:03)
标签:

四川康骨医院

急诊科

少年

网吧

医生

亲友

社会

健康

分类: 我和我的医院

   “15岁少年猝死网吧我犯的错误”是发生在我身边的故事。文章的作者是我所在的医院——四川康骨医院急诊科的医生,她的名字叫李薇,博客名:薇儿weier。我几乎是流着眼泪读完这篇文章,直到看过网友们的评论,心里才得到一些安慰!
    如何评价自己的对“医生”这个职业的选择,是我多年来反复在问自己的一个问题。我和妻子都是颇有知名度的医生,但是我们的子女,同事圈里的子女几乎极少有选择学医的,他(她)们眼里看到仅仅是父母的苦和累,然而,在今天这个社会做医生,更累的不是我们的身体,而是我们的心!
 

                敬请点击:急救医生:15岁少年猝死网吧我犯的错误 

                 欢迎点击:作者李薇医生的博客

(转载)

 

[新浪杂谈] 成都15岁少年猝死网吧背后我犯的“错误”
热贴 置顶贴
阅读[40091] 回复[128]
[2008-10-07 13:53:23]

    “成都15岁少年猝死网吧”背后我的“错误”

    2008104号凌晨518分,我们接到成都市“ 120指挥中心指示,到机投医院出诊,1分钟后救护车启动,6分钟后救护车到达指定地点,周围光线很差,只见一男性斜坐于一火三轮中,意识丧失,呼之不应,无呼吸,无脉搏,情况很是不好,我立即告知其陪护人,患者有生命危险并立即将其转上担架,推入救护车内,开始现场抢救,此时发现患者双侧瞳孔已经散大固定,对光反射消失,呼吸心跳全无,颈动脉搏动无法扪及,立即开始心肺复苏,心电监护仪显示,血压为0,血氧饱和度为0,心电图呈一直线,尽管患者此时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但是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是我们的天职,虽然整个抢救过程只有我和护士两人,尽管抢救条件比较艰苦,但我们还是全力以赴,气管插管、药物应用等一系列治疗措施紧张有绪地在进行,抢救过程进行了40余分钟后,608分,患者最终还是维持瞳孔散大固定,呼吸心跳停止,心电反应无,此种情况下,我们对其陪护人宣告患者经抢救无效已经死亡,并请其立即通知家属。

    这时按照急救流程来说,我们的工作已经做完了,只等通知110来做个交接手续就可以开车走人了,但是作为医生的我犹豫了一下,考虑到患者还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死了多可惜,又考虑到以往还有心跳停跳3个小时不间断抢救又远离死神的成功病例报道,我不忍心就这样把他丢掉,明知已经没有什么意义的情况下,我一边叫救护车往医院开,一边不间断继续心肺复苏,直到进入急诊室,我们才放弃了抢救,放弃了这种其实没有多大意义的抢救。在这里我想补充一点,其实拉病人回来,我还是有一点私心的,因为我不忍放弃,不忍抛弃,不愿把一个孩子放在没有亲属,没有医护人员陪护的冰冷黑夜里。写到这里在,我的鼻子有点酸,心里苦苦的,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错了,我把孩子,把一个医学上已经宣告死亡的孩子再拉回来,途劳地在救护车上又抢救了近十分钟???也许我是错了面对家属及其亲友的咄咄逼人的质疑:“死了?死了你还抢救什么?还拉回医院做什么?”我无语。看来我是真正的错了

    随后发生在院内的一些事情,更证实了我的错误,我实实在在地错了――我给医院带来了不该有的麻烦和争议。患者及其家属近二十人,以尸体最后是在我们医院为由,拒绝签字送往殡仪馆,非要院方先行垫支尸体解剖所需花费,即使打条算是向院方借也可以。这里,我想声明下,稍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谁主张,谁花费,之后再根据责任划分来定最后该由哪家来为花费埋单。我相信医院出于人道主义不是不可以借给他们这笔钱,但是面对其亲友团咄咄逼人的气势,面对稍有不慎就有陷有医疗纠纷的危险,我们能不怕随后引发的可能被质疑“你们没错,为什么拿钱给我们?”再者其亲友团中也有人公开发话,“我们也不是凑不起这笔钱”。我不明白了,既然这样,保必苦纠缠院方,你们完全可以走法律或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嘛!!!(这些道理我们院方领导已经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了很多遍,可他们根本不听,非咬住“人是死在了你们医院,你们就该先拿钱出来。)这是一种什么逻辑???难道世俗眼里医患双方对立中强势者-医院,就一定要向弱势者-患者让步吗???那谁强谁弱我真的搞不明白了。

    暂时先写到这里吧,据说今天成都多家报纸都有关于此事的相关报道,还是先看看报纸吧。

    ——————————————————————————————————

http://x.bbs.sina.com.cn/forum/pic/3ed75d200105y1n7

 

    新闻回顾:“酣战”8小时游戏15岁少年离开人间

    最新消息:网吧停业 亲属将起诉经营者

    致成都网吧猝死15岁少年父母及亲友的一封公开信

    借这个帖子再做一个澄清:

    看过2008105成都市某报标题为“高中生通宵上网,猝死黑网吧”报道后感觉其中有些细节失实(接为抢救,火三轮上抢救40分钟),在些给与指正同时想让更多的人了解一下心肺复苏的常识。

    做为直接参加抢救的医生,我想说明下,患者,虽不足16岁,但身高已近1.70,体重近60公斤余,心肺复苏要求患者平卧体位,试想医生在那样一个狭窄的空间里,能否有效抢救40分钟呢?况且还要医护两人共同参与,执行抢救任务。

    故真实的情况是:我们在不到1分钟时间内将斜坐于火三轮中的患者置于担架车并推进救护车里现场抢救40余分钟。

我要发言 读“15岁少年猝死网吧我犯的错误” 读“15岁少年猝死网吧我犯的错误”
读“15岁少年猝死网吧我犯的错误”
226次
读“15岁少年猝死网吧我犯的错误” 读“15岁少年猝死网吧我犯的错误”
读“15岁少年猝死网吧我犯的错误”
6次
读“15岁少年猝死网吧我犯的错误” 返回首页
[此贴被 惊贱 在 2008-10-08 16:47:45 重新编辑 ]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