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有风险,跑路需谨慎
杨雪鸥案昨天(2013年12月12日)在北京二中院开庭了。
2013年1月27日晚,因对两个小时的停车收费多寡产生异议,停车管理员老丁要收40元,杨雪鸥(说)按照她的概念(或者是她在别处的经验)给付了10元。管理员拿到10元后并不认同完成交易,但杨雪鸥驾驶牧马人越野车强行离开,致一直拉着反光镜和门把手的管理员摔倒身亡。29日,杨雪鸥被警方刑拘。因事发后开车将女儿送往东北,杨雪鸥的父亲杨松柟涉嫌包庇也被刑拘。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和窝藏罪对杨雪鸥父女俩提起公诉。
以故意杀人罪起诉有些出乎意料。但人们无逻辑的行为和无逻辑的判罚出现在我们这里特别符合逻辑。所以,法院最后做出什么样判罚我都能认同,因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我们可以在吃饱了毒食和吸足了霾养之后稍微思考一下,为什么这么一件芝麻小事,会导致一死两入狱的悲剧?法院、法律只会关注案件中双方的“受害者”本体的主观或客观,而无须关心是什么导致使用者和管理者在价格认同上有巨大的差距。
北京市于2011年4月1日开始大规模、大幅度提高了三环以内地区的停车费标准,尽管当初的表述中要严格禁止“乱”搭车涨价,但实际上涨价的冲击波一下就冲破三环的堤坝。北京市府把这些公有资源提出涨价的目的是什么呢?说是治堵。那么北京从那个愚人节后拥堵减小了吗?有目共睹。可那些多收上来的钱去哪儿?我赌你不知道,公众不知道。要是知道了(真实),只会心里添堵。
与停车管理员因为费用产生异议,我多次看到类似事情。我自己也有几次发生了类似的事情。
杨雪鸥28岁,太年轻了。
我尽量每次和停车管理员好好协商,确信完成交易后再离开。
道边的停车带,如果停车管理员在跟前,要询问好价格,或按时长、或包费。
按时长的我要核对管理员确定的停车起始时间。如果停车管理员不在附近,我会悄悄记录下自己停车的时间,然后离开躲在附近窥探,管理员(马上)出现在车上夹上时间条子后立即出现,和他核对起始时间。哎!非常不舒心。我这么干有几十次了,停车管理员正确记录时间的次数为零。他们总是将起始时间记录提前,最少的我碰见过5分钟的,最长的竟然提前40分钟。我们的交流每次都很快,也有很好的结果。他们总是说对不起,看错了,写错了。如果你回来再和他申辩,那困难了。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我时间很紧,来不及等。我下车时用手机拍下了车上的时间及窗外景,然后去办事。回来上车准备走的时候,看车的过来取条子收费。“十元”。我随即给他看我手机拍的图片,塞给他两块钱,走了。除了他那句“十元”,我们俩谁也没吭声。
要是包费的,一定要马上付给他。
说起来很奇怪,咱这社会同一件事情在同一规则下有很多不同的计价方式,结果当然大相径庭。张艺谋多生了些娃娃,网上报道计算出的应交的社会抚养费从几十万、几百万、上千万、1个多亿,一直到2.4个亿。所以我们要细心,要算帐,多十元二十元的我们还能在外边穿行于雾霾之中。老丁们也要算算帐,明知有危险却故意并放任结果的发生,别人是可能要坐大牢,您自己也会付出鲜血、甚至生命的代价。不值。
“收”费有风险,跑路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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