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书生遇上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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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生胡子调和阴阳王孙公子贼眼杂谈 |
分类: 以我温柔的剑穿透你火热的胸膛 |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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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旷野里,我发现了一处灯火独明的所在,用小DC拍下了许多光怪陆离的照片。给人看,说很有聊斋风格。于是想到妖,但,有了妖却必有书生。理由是当前乃是一个盛行妖的时代,人不以淑女为美,而以“妖”自得。妖这个东西,既然超脱了凡人缛节的约束,自然得天地的照应更多一些,于是乎妖异得盛开。李碧华的《青蛇》里面说,妖的职业就是修炼,追求长生不老。这长生不老,需要耐得多少寂寞,受得了多少煎熬?于是乎,非常人,非人类。而得道的妖,耐得了更多寂寞,受得住更多时间的,那不是妖,而是老妖。
不论小妖老妖,按照蒲松龄老先生的规则,都是在一个春天的夜晚,打扮得完美无瑕,摇摆着非人类的腰肢,走向人间......
那是下凡!
而下凡到人间,则必定不去找胡子佬肌肉男。可能妖类的嗅觉远胜人类,觉得胡子佬肌肉男都是酸臭的,酸臭必然肮脏,且绝无灵性,必定不够滋养。剩下的有王孙公子,可是像宝玉那样衔玉而生的身旁美艳无边,自然不够专精。剩下的还有老生,或者唠唠叨叨,或者如蒲老那样“贼眼光明”──一下就看穿妖的身份,妖的想法,严重提高了勾引的难度系数。何况,人老了像台北小马哥那样还有被勾引的资本的毕竟是少数。所以,从逻辑上看来,最好的妖的对象乃是书生,少年的,且未被开垦,或者说未被过度开垦。
既然故事的一方乃是妖,个性张扬。为了调和阴阳,这书生的性格就必须温柔含蓄。就如张国荣,受到无数爱恋,胡子佬们是无法体味其中奥妙的。在这茶坊中呢,恐怕适合的只有叶小梦了。细腻丰富,腼腼腆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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