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率先放松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会不会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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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焦点评(24-127):顺德率先放松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会不会推广?
彭澎接受《中国日报》采访
允许在春节等节假日放鞭炮庆祝的意义,当然是为了更多保留传统文化,同时刺激消费。
但是,这确实对环境污染、噪音、安全等有潜在风险。
以前全面禁止在市区燃放烟花爆竹,但是还是有人偷放,执法成本很高,法律的严肃性常常受到挑战。现在有控制的放开,是在限制与环境、安全之间取得平衡。对时间、区域、种类还是有一些限制的,可以尽量减少负面影响。
目前中国传统节日气氛越来越淡,允许放鞭炮烟花多少可以增加节日气氛。但是,这不是唯一因素,可能要全面评估,并形成保护和创新结合的整体方案和思路。
节假日放鞭炮庆祝在广东全省的推行前景可以预测一下。
先试点,再推广,这是中国式改革的套路。试点-总结-评估-改进-再推广。可以考虑,后年在除广州、深圳之外的城市放开。再过一年,广州、深圳逐步放开。
背景资料:
12月23日,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政府官网发布《关于2025年有序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该通告明确,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段包括:农历春节(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其中,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春节期间的8时至23时,其他法定节日的10时至22时。
该通知还划定了具体的燃放区域以及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市民仅限燃放C、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注明“个人燃放”“C(D)”字样],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通告指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该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