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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鸡”立法,要关注哪些难啃的“硬骨头”?

(2024-09-02 09: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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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时评

财经周评(24-6):广州“电鸡”立法,要关注哪些难啃的“硬骨头”?

 

广州“电鸡”立法,要关注哪些难啃的“硬骨头”?|时评

羊城派2024-08-31 15:48

 

8月30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就《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规定》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登记、牌证管理、道路通行、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违法责任等各方面都进行了详尽的规范。

广州“电鸡”立法,要关注哪些难啃的“硬骨头”? 

广东省公安厅早在2020年9月16日就对外发布了《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更早在2019年4月,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就正式实施了。之后,国家和各地方不断出台政策,明确要求建立完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

广州街面出现电动自行车在全国算是比较晚的,但是,在新冠疫情期间暴增,2021年突破300万辆,并据称以每年50万辆的速度递增,但2022年就达到400万辆,进入2024年又迅速达到了500万辆以上。2021年7月,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草拟了《关于调整电动自行车和其他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通行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目前来看,广州的政策是“实施上牌管理,中心区限行”,即对全市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上牌管理,限行范围从全市行政区域调整为中心区部分区域。今年7月,广州又在全省率先启动对一周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骑手实施全行业停单惩戒,力图遏制骑手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现象。但是,就笔者的观察来看,各种政策实施的效果不佳。

那么,新的《规定》有什么亮点呢?

首先,这是由市人大常委会出面立法,比起交通管理部门的规章,法治层级更高。其次,要求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管理协同共治机制,各个管理部门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交通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消防救援等部门以及镇街都要明确相关责任。甚至社区、行业组织、单位内部都要落实责任。学校、企事业单位、媒体也要广泛教育和宣传。再次,就具体环节来看,生产环节要压制非法改装的空间,主要部件可以溯源;销售环节要禁止销售非法改装、加装以及拼装;维修环节也要防止篡改设计、非法拼装;此外,对登记、注销也有全面的规范。

当然,最关键,也最受关注的还是“道路通行”的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按交通信号行驶,必须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得超速,不得逆行,不得醉驾,不得打手机,不得抽烟吃东西,等等,感觉“类似驾驶机动车”,甚至有些规定比驾驶机动车还严。

相应的,交通运输部门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记录、测速仪等设备进行监控,收集违规违法证据。三次违法仍拒不接受处理的即可扣车。这里就是经常讨论到的关键之关键了。即目前有针对电动自行车的监控设备吗?如果没有专门的全市性的非机动车道,就不可能设置这样的设备,也不可能有效运行。那么,逃避“三次违法”被抓拍仍是很容易的事。而目前就如此。

另一个关键问题,也是广为诟病的,就是停放、充电。《规定》要求新建居住项目配套建设相关设施。既有小区则涉及规划调整。公共区域由区政府规定建设。允许建设市场化运营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对违规停放进行处罚,这是一个需要人手进行操作的过程,对于有序管理十分重要,还是要看执法力度。

最后,《规定》明确,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另行制定。但同时又规定,一方面,即时配送企业应当对一个星期内有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三次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实行派单管控;另一方面,对违反章程或者行业自律公约的会员单位,采取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劝退、除名等行业惩戒措施。显然,对骑手和平台都有约束。而这么多年的实践证明,光有规定还不够,必须有专人或设备进行监控,并进行处罚和记录。否则,规定的一周或三次等数据就是形同虚设。

此外,《规定》还有创新,一年内有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受到十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将纳入信用管理。

推而广之,整个《规定》很全面、很细致,但能不能真正实施,就看人手和设备能不能发挥作用。当然,非机动车道的全面设置可能是最难啃的“硬骨头”。没有硬件建设,法律法规等制度就难以行之有效。(作者是广州市博士科技创新研究会会长、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执行会长)

文|彭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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