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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下空间使用应“一桥一策”!

(2017-11-15 10:11:50)
标签:

桥下空间

立交桥

高架桥

城市空间管理

掉头道

热焦点评(1761):桥下空间使用应一桥一策

彭澎参加专题研讨会

 

题外话:立交桥、高架桥、天桥等桥下空间如何利用,这是一个老问题,但如果形成一种新的讨论机制,是可以找到比较好的解决办法的。不过确立一些原则是非常必要的。首先,交通优先。无论是做掉头道,还是停车场、车站。其次,与交通相关事项。如环卫城管小屋。再次,平整为公共空间,无论是绿化还是简单平整。通行、安全、美观都要考虑,当然最好是一桥一策,具体分析相关条件。

 

广州公共文化观察室联合南方民间智库举办桥下空间管理与利用专题研讨会

桥下空间该怎么管理?省政协常委孟浩:可推出桥长制

南方都市报     20171113    夏嘉雯

    南都讯 记者夏嘉雯 日前,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就核心片区58座市政桥梁的桥下空间微改造征集公众意见并奖励优秀方案。昨日下午,广州公共文化观察室联合南方民间智库举办城市高架桥桥下空间管理与利用专题研讨会,提出高架桥下空间属于公共空间,该如何利用应因地制宜并充分结合周边市民需求。

    广州市政桥梁众多,各种桥梁在提高城市交通通达性的同时,也为这座城市带来了众多桥下空间。昨日参加研讨的嘉宾均认为,桥下空间作为市政设施建设带来的空间,应该属于城市公共空间,任何人都不可以随意占用。

    既不能乱用,也不能不用。时事评论员万庆涛认为,高架桥下空间利用要因地制宜,切忌千篇一律,要与附近市民需求相结合,在充分征求民意和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建设改造。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强调,桥下空间应该首先为周边市民服务,并且要综合听取专家以及市民意见。

    目前广州桥下空间存在产权复杂、多头管理等问题。对此,广东匡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绍华律师建议在广州市层面尽快制定关于桥下空间管理利用的制度规章,明确主管主体单位。

    广东省政协常委孟浩建议,可以参照广州的河长制模式,在桥下空间管理中推出桥长制,充分听取周边市民意见。广州社科院高级研究员彭澎指出,桥下空间可作什么用途、将要作什么用途,这些信息都应该进行公示。规划实际落地应用后,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彭澎指出,桥下空间同时具有公共空间属性和交通功能属性,改造思路应该是通行优先,比如设置掉头线路以疏导交通等。其次才是用作停车、市政设施,针对利用空间极小的桥下空间,则建议做平整化处理。南方民间智库成员厦门浪认为,在满足交通、安全功能的前提下,可再从城市美学方面去改进桥下空间。

    华南城市研究会副会长朱秋利认为,桥下空间的利用应该以公益性优先,但也不必完全排斥商业。他希望广州在未来的政策上能有所创新。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1126

    征集要求:公众可从桥下空间的功能、景观、交通等方面着手,对一处或多处桥下空间如何综合利用提出建言

    建言对象:面向全体公众

    建言方案:不限篇幅,不限格式,阐明观点即可

    奖项设置:优秀案例奖8(奖金各1万元),另设网络人气奖、优秀组织奖、积极参与奖等若干单项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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