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投应该公开收支
(2012-01-06 00: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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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模式城投集团亚运债务特许经营权猎德大桥杂谈 |
问政风暴(12-1):广州市城投应该公开收支
彭澎
广州市城投集团2011年12月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澄清关于“负债千亿、靠变卖资产度日”的传闻。城投集团还首度公开介绍了该集团目前的运营状况,表明所谓的“卖产度日”纯属子虚乌有,海心沙、花城汇、流花汇、新广州塔等旗下项目均可为城投集团带来可观的收益。
为了证明自己运作势头良好,城投集团的回应透露出诸多公众并不了解的信息。一个信息是,不仅城投集团旗下的海心沙、花城汇、流花汇、新广州塔等项目均可为城投集团带来可观的收益,而且城投也拥有新中轴线、员村地区部分土地等热门地块,甚至广州市政府还将奥体中心周边区域和广州新城区域土地开发的增值收入优先用于城投企业债的资本金偿付。由此看来,城投集团自然有说话的底气。
对于城投的财源,要认清其性质。城投集团是广州市政府两大融资平台之一,其资产本身就来自政府,所以只要是市政府能控制的项目都可以划拨进去。某种意义上,城投的底气就是市政府的底气。举办亚运会的负债以及其他地方债都需要长期的一种安排,逐步偿付。当然由于房地产调控,许多要靠卖地来还债的计划可能要受到影响。
城投集团的回应暴露出来的另一个信息是,不仅此前公众所了解的年票收入、BRT沿线广告牌特许经营权属于城投集团,而且花城广场、猎德大桥及北延线系统工程建设和珠江新城32条道路的升级改造都属于城投集团的项目,甚至连海心沙地下空间、市中心六区停车场经营权也都属于城投集团。赋予特许经营权给城投集团是否合理?它需要哪些必须的程序和要求?
当前我国的经济结构还是国有占主导的格局,因此,国有企业来运作政府资产是必然的。城投模式在全国大城市中可谓大同小异,如要质疑城投停车获得特许经营权的合理性就得质疑当今中国城市运营模式。照理说,上述各种项目都可以公开招标,让各类企业都有机会竞争参与经营管理,这样可以减少浪费,提高效益。如果坚持要让城投模式继续运营,那么,就应该有一种监督机制。
广州通过成立七大专业投融资集团,将各种政府资产归类进行企业化运营,这是一种目前较普遍的城市运营做法,而佛山模式是通过把城市建设项目分为可经营项目、准经营项目和非经营项目,凡是可经营项目都挂牌招投标。但佛山模式仍是少数城市的作法。
如果单纯划拨项目经营,只能依靠诸如国资委这种形式来进行内部监督,同时通过媒体这种形式来进行外部监督,除非市人大有所作为,否则严格的监督很难形成。
城投集团透露,等明年海心沙东区和西区经营场招租、改造等工作完成后,海心沙即可免费对公众开放。相关负责人表示,“说实话,我们都不想收了,毕竟跟运营成本相比,门票收入只是很小一部分”。据了解,目前海心沙东区和西区正在改造之中,还不具备免费开放的条件。等改建完成之后,收费就可以取消。有网友质疑称,这种说法到好像城管多么委屈一样,本该免费的项目搞得像施舍一样。
对此,我认为,海心沙是一种临时创意的产物,原本是开放的市民广场、亲水平台,但做了亚运会开闭幕场所,有了纪念价值,才转化为收费项目的。这种转化虽是一种创意,但程序是后来补上的。待亚运热退尽后,就应该开放给广大市民,但里面可有一些经营性服务,如同公共公园一样。
有关负责人的说法可能有点赌气,但实属不妥,本身就属于市民的,只是被亚运会征用了而已,要尽可能早地归还给市民。
城投集团成立之初的官方言说是“按市场规律运作,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而我们发现城投集团现任董事长同时还是市建委副主任,城投集团拥有多项特许经营权,政府卖地收入也优先用于城投还债等。那么城投集团到底是政府机构还是企业?城投集团应该如何改革?
确实,目前大型国有企业都带有浓厚的官方色彩,企业高管与政府官员经常可以身份互换,至于城投集团董事长由市建委副主任兼,在现行体制下就不要大惊小怪了。这涉及到国有企业体制的进一步改革的问题,现在火候不到,即使不由市建委副主任兼,让董事长享受正局级待遇,列席市建委的有关会议,也是可以操作的,实质上是一样的。
就我看来,城投集团可以转化为一个管理型公司,所有项目由它来向外招投票,让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其他国有企业都公平公开地竞争参与经营。也可学佛山模式,把项目具体分为可经营、非经营和准经营三大类,一部分拿出来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