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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价应由住建部负总责

(2010-03-12 00:17:05)
标签:

国土部19条

住建部

总责

房价

用地

房产

热焦点评(10-20):高房价应由住建部负总责

彭澎

        近日,国土资源部出台“19条”遏制地价,要求增加保障性为重点的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其中关键的是首次对房地产“土地出让保证金“规定了最低限制标准,即不得低于底价的20%,比近年通常实行的10%的竞买保证金翻了一倍;首次对已经规定的地价款首付不低于50%明确了一个月内的缴清时间;并首次要求政府出让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须增加”住房销售价位“等控制性要求。

        前些时候也看到有关报道,说我国耕地18亿亩的红线已经被触及,而在实际操作中,国土部 一直通过遥感卫星等手段在监控各地用地情况,如果严重违规用地,相关官员是可能丢乌纱帽的。应该说,国土部还是基本做到了“守土有责“。

        但住建部好像对住房建设的控制是很不到位的。多年来,出台的各种调控房价的政策几乎没有起到什么作用。每项政策出台,都可以听到开发商、地产专业人士、地方政府相关官员作一些化解其于无形的解读,而实际上也确实没有什么效果。如06-07年的调控政策如果没有金融危机的“帮忙“,根本就 不可能抑制住房价上涨势头。

        于是,我们就看到了住建部的官员在各地、在各种场合纷纷唱多房价。如年前政策司的领导在广州演讲就公开对主要由开发商和地产专业人士组成的听众鼓吹房价还要涨20年的观点;在温 总理表示本届政府要控制房价后,住建部部长还说房价有20年的上涨压力。其实,这既是为过往住建部调控房价不力解脱,也是为今后房价还可能上涨、住建部政策继续无效提前埋下借口和伏笔。

        相对来说,对房价出现了国土部唱空、住建部唱多的局势。虽然国土部从源头提高了用地成本,但只要不改变住房政策,上升的土地成本最终还是会转嫁到房价上去,到头来倒霉的还是购房者。

        因此,房价问题主要还是要由住建部负总责。第一,要制定和落实70% 土地用于普通住房的政策和制度。第二,要提高土地出让金收益用于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经济租赁房)建设的比例,降低租赁房受益者的门槛,尤其是在扩大到外来务工人员群体中,对经济适用房则降低在户籍人口中的门槛,从而使保障性住房在整体住房体系中占相当的比例。这是抑制房价和保障中低收入群体住房权利的根本措施,因此,住建要学国土部控制耕地红线的作法,将之形成为硬性指标,由国务院作为对各地政府年度考核的重要民生指标。第三,“国11条“要求省级政府对房价负总责,但缺乏硬性指标,上述两条由住建部对国务院负责,由住建部代表国务院向各省级政府问责。

       我相信总理的承诺,因为中国中央政府的行政权威力量历来是强大的,当市场失灵时,这种力量可以发挥作用的,关键是部门责任要落实,指标要明确。只要拿乌纱帽作抵押,保证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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